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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新校区施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摘要:本公告受闽侯县职业中专学校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0,截止日期:2017-07-07,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福州新校区施工,所属区域:福建-福州-闽侯县,所属行业分类:学校,招标代理: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

摘要:本公告受闽侯县职业中专学校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0,截止日期:2017-07-07,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福州新校区施工,所属区域:福建-福州-闽侯县,所属行业分类:学校,招标代理: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闽侯县职业中专学校,招标编号:闽侯房建招2017051,招标文件售价:5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侯房建招2017051
开标时间:2017-07-07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闽侯县职业中专学校
所属地区:

     

招标编号:闽侯房建招2017051

1. 招标条件

闽侯县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施工)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侯发改审批〔2017〕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侯县职业中专学校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闽侯县职业中专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荆溪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4028m2,投资约24585.58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招标范围为闽侯县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施工),主要内容包括综合楼、教学楼、实训楼、演艺图书馆、体育馆、宿舍楼、食堂、地下室及其附属配套设施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暂定216593434元(以财政审后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51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

备注:根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项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且地下室要求不少于3500平方米(不含住宅、构筑物,商住楼按住宅建筑进行业绩认定)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3.6.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7. 本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不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69日至20176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00 分至 1200 分,下午 14 00 分至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500 元(包含工程量清单等),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7年7月7日9时30分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闽侯招标网(www.mhztb.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闽侯县职业中专学校

办公地址: 闽侯县,邮编:350100

联系电话:0591-22189268 联系人:张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秀峰路188号福建闽台广告创意产业园内第1幢4A,邮编: 350001

电话:0591-87892791 ;传真:0591-87892787 ;联系人:小陈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监督部门名称: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话:0591- 22068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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