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路人行天桥装配化改造一期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6月
东风路人行天桥装配化改造一期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2017〕290号文件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现对东风路人行天桥装配化改造一期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东风路人行天桥装配化改造一期项目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62252833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游工 联系电话:020-8363417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 020-28866220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
四、工程估算投资额:2784万元
五、资金来源:市财政投资。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分为1个标段 。
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是对东风路存在问题比较严重的3座天桥,“东风路福今东路人行天桥”、“东风路陵园路东侧人行天桥”、“东风路陵园路西侧人行天桥”,进行拆除,并采用装配式建筑施工工艺重建的监理。
3、监理范围: 施工前期准备阶段监理(包括组织会审施工图纸、审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预算等)、施工阶段监理(包括临时用水、临时用电、围墙、管线迁改等前期工程的施工监理),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设备监造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监督施工单位对于材料款和工人工资的及时支付等。此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具体以实际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
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60.124万元。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15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7 年6月9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7 年6月15日(不含节假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11:30 ,下午: 14:00~16:00 。
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证明书原件;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从交易中心下载,按要求填写及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章)原件(一式两份);
招标文件费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4、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6、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 关于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
电 话:020-38248072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6楼
十二、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民营经济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三、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8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东风路人行天桥装配化改造一期项目施工监理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