溇水公司江坪河水电站坝址下游滑坡体剩余加固处理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OTH-JA201752D
招标条件
本溇水公司江坪河水电站坝址下游滑坡体剩余加固处理工程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湖北能源集团溇水水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江坪河水电站位于溇水上游河段,地处湖北省鹤峰县走马镇。坝址区至走马镇16km,经走马镇向西至鹤峰县城70km,经走马镇向东至湖南省石门县城163km。本工程为I等工程,工程规模为大(1)型,工程枢纽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右岸泄水建筑物(包括隧洞式溢洪道和泄洪放空洞)、左岸引水发电系统等建筑物组成。电站装机2台,总装机容量450MW。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为476.00m,坝顶宽10.00m,坝顶长度414.00m,最大坝高219m。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梅家台滑坡体治理截排水系统,该系统采用地表排水系统与地下排水系统相结合的综合排水措施。
(1) 地下排水系统
地下排水系统包括排水洞PSD690、PSD630、PSD570、PSD510、PSD450、PSD390共6条排水洞及其排水幕孔。6条排水洞高程分别为630.0m、570.0m、510.0m、450.0m、390.0m。排水洞开挖断面为2.5m×3.0m(宽×高),城门洞型。洞长分别为354.1m、441.4m、569.8m、376.8m、682.9m、400.3m。排水洞位于滑带以下30m左右的稳定岩体内,施工过程中可根据开挖的实际情况调整排水洞的位置。排水洞洞脸、洞口段要求进行衬砌,其它地段原则上不衬砌;开挖过程中,遇断层等地质缺陷处,按实际情况,采用锚喷支护、衬砌等措施及时处理。
主排水洞每隔5m布置一个排水幕孔断面,每个断面呈扇形布设2个排水幕孔,分别为倾向山体内侧、仰角60°,孔径110mm,孔深35m;倾向坡外、仰角60°,孔径91mm,孔深25m~35m(孔深可根据排水孔所处的洞段与滑带的距离适当调整)。排水幕孔原则上要求打穿所在位置的滑动带。排水孔的孔位根据现场开挖揭露的地下水发育及渗水逸出情况,酌情适当调整,在地下水发育和地下水逸出处适当加密间距。排水孔出口处设置连接管,将排水孔出水引入洞内排水沟。所有排水洞出口就近与地表周边截水沟平顺连接,将水及时排出洞外。
本标施工地下排水系统的排水洞为PSD690及PSD390,其中PSD690完成洞脸部分开挖,PSD390开挖至桩号0+273,洞内有跨塌,需按设计要求进行清理恢复。
(2) 坡面排水系统
梅家台滑坡体采用地表排水孔与马道排水沟排除地表浅层滞水和滑坡体内坡面汇集的雨水。每级开挖坡面坡脚设置一排深排水孔φ110@3000mm,孔口距相应马道高差为2m,孔深15m,排水孔内采用φ90的透水软管反滤和防护。排水孔与锚杆、锚索位置有冲突时,适当调整排水孔孔位。
各级马道内侧设置现浇混凝土排水沟,混凝土强度等级C15,排水沟采用梯形断面,底宽0.3m,沟深0.35m,内边墙贴坡砌筑,外边墙垂直,内外边墙厚0.15m;底边衬砌厚0.10m。马道排水沟起始沟深不小于0.10m,按排水方向找坡。竖向排水沟、连接马道排水沟与周边截水沟的横向排水沟的断面均为0.5m(宽)×0.5m(深),边墙和底厚度均为0.15m。
高程540m及其以上各级马道排水沟积水排放至上游周边截水沟内,高程540m以下各级马道排水沟通过竖向排水沟排放至公路内侧排水沟。
坡面排水设计已部分实施,本标实施并完善剩余部分。
(3)周边截水系统
在梅家台滑坡体周界外5~8m设置周边截水沟,其上游端接入于梅家台上游冲沟内,下游段接至新屋场下游冲沟内,平面上依地形而定,沟底比降无特殊要求,以顺利排除拦截地表水为原则。
周边截水沟汇水面积约为0.5km2,流量为4.55m3/s。周边截水沟净截面积为1.0m×0.8m(宽×深),采用混凝土C20衬砌,厚度为300mm,过水面砂浆抹面M7.5,厚20mm。
周边截水系统已部分实施,本标实施并完善剩余部分。
2.3 工期
本合同工程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2017年8月31日开工,总工期约120天。
2.4 质量要求
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以下要求须同时具备:
(1)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以下业绩之一:
1)边坡支护或治理类工程业绩;
2)隧洞施工或加固类工程业绩。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状况:2014、2015年未出现连续亏损;
(6)其他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处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17年6月13日8时至2017年6月19日24时整。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有意向的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pp.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报名”提交申请,并在 “支付管理”模块勾选对应条目完成支付操作。潜在投标人可以选择在线支付或线下支付(银行汇款)完成标书款缴纳:
(1)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时请先选择支付银行,然后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支付,支付完成后电子采购平台会根据银行扣款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2)线下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时须通过银行汇款将标书款汇至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中环广场支行(账号:0200209519200005317)。线下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须再次登录电子采购平台,依次填写支付信息、上传汇款底单并保存提交,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核对标书款到账情况后开放下载权限。
4.4 如超过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则不能在电子采购平台相应标段点击“报名”,将不能获取未报名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电子采购平台报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身份认证
投标文件的网上提交需要使用电子钥匙(CA)加密后上传至本电子采购平台(标书购买阶段不需使用CA电子钥匙)。本电子采购平台的相关电子钥匙(CA)须在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网址:http://sanxia.fuwuca.com,服务热线电话:010-64134583),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 2017年7月4日 10 时整。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分现场递交和网上提交,现场递交的地点为 湖北省宜昌市西坝建设路1号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宜昌办公大楼3楼1会议室(具体地点以大楼门口指示牌为准);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
6.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者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成功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未在招标代理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cn)、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g.com.cn)、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tgtiis.com)上发布。
联系方式
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与招标代理的工作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为准。
|
招标人:湖北能源集团溇水水电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走马镇古城大道腾龙大酒店 |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西坝建设路1号三峡集团公司办公大楼11楼1111室 |
|
邮 编:445801 |
邮 编: 443002 |
|
联系人:黄先生 |
联系人:刘先生/贺先生 |
|
电 话: 0718-5656228 18971008018 |
电 话: 0717-6762166/6762164 |
|
传 真: / |
传 真: 0717-6762141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liu_wei5@g.com.cn / he_chang@g.com.cn
|
监督部门:湖北能源集团溇水水电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传真:0717-6318942
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010-57081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