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都柳江从江、大融航电枢纽工程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以黔发改能源[2012]2377和2376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建设[2012]217和216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贵州省航电开发投资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贵州省航电开发投资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都柳江大融、从江航电枢纽工程库区停靠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从江停靠点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从江县境内,港址距从江县城2.7km,下距从江大坝1.5km。从江停靠点为客货综合泊位一个,设计客运吞吐量15万人次/年,设计货运吞吐量14万t/年。
巨洞停靠点位于都柳江左岸,上距郎洞电站大坝1.5km,下距大融电站大坝12km,水域较开阔,陆域岸坡较陡,属从江县下江镇巨洞村境内,左右岸均属巨洞村,人口2.5千人,距从江县城20km,距下江镇10km;停靠点位于从江县至下江镇、榕江县公路主干道边,交通十分便利,右岸未通公路。巨洞停靠点为100客位泊位1个,设计客运吞吐量5万人次/年。
小融该停靠点位于都柳江左岸,上距郎洞电站大坝7km,下距大融电站大坝5km,属从江县丙妹镇小融村境内,左右岸均属小融村,人口1千人,距从江县城17km,距下江镇15km;该停靠点位于从江县至下江镇、榕江县公路主干道边。小融停靠点为100客位泊位1个,设计客运吞吐量5万人次/年。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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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建设地点 |
建设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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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柳江从江、大融航电枢纽库区停靠点工程 |
新建从江、小融、巨洞停靠点及大融3#渣场防护 |
从江县 |
预计建设工期 5 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施工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施工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土木工程类似专业的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引用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水运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设备安装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7〕66号)规定,按以下顺序引用(排序在前的优先):(1)贵州省的信用评价等级;(2)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等级;(3)投标单位注册地行业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等级。无上述3种信用评价等级时,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综合评价B级对待)。
投标单位按上述规定确定的信用等级,若未出现单年评价为D级,或连续三年评价为C级的,均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可在部、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官网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评价)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本项目提出申请,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4日上午9:00至2017年6月 20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sggzyjyzx.cn/)办理CA认证证书后下载获取。
4.2 招标文件每合同段售价500元,图纸资料费1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7年7月4日 14时 00 分,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1份递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贵阳市遵义路65号)面交贵州昱龙招标有限公司。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等,均应真实可靠。招标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予以拒绝,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同时将其作假行为上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贵州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其他
8.1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
8.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最高投标限价、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9.投诉举报的处理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9.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基本建设管理处,电话:0851-85954467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贵州省航电开发投资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3号楼16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851-88259363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昱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富水南路196号全林广场C-10-2
联 系 人:侯先生
电 话: 0851-84393685,18111944315
传 真: 0851-84827846
发布日期:2017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