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和田地区公路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前期工作咨询服务机构,现诚邀具备相应资格和条件的咨询服务机构参与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鉴于近年和田地区公路建设项目数量较多、投资较大、项目实施的不确定因素多,为更好地完成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招标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3家咨询服务机构,建立入围咨询服务机构名录库,并根据工作需要和进度安排,委托入围的咨询服务机构承担和田地区公路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的前期咨询服务工作。
2.2.1工程范围
列入和田地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计划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公路等级 |
建设里程(km) |
总投资(亿元) |
1 |
民丰至洛浦高速公路 |
高速公路 |
267.193 |
83.64 |
2 |
G216线民丰至黑石北湖 |
二/三级公路 |
293.167 |
34.53 |
3 |
和田地区和墨洛一体化骨架路网 |
二级公路 |
218.255 |
32.33 |
4 |
S216 线和田-布雅公路 |
二/三级公路 |
116.844 |
14.11 |
5 |
墨和高速公路和田西互通立交北延 |
一/二级公路 |
21.323 |
2.88 |
6 |
墨和高速公路和田连接线北延 |
一级公路 |
13.817 |
6.03 |
7 |
G315 线玉龙喀什河二桥互通式立体 |
主干路 |
0.600 |
0.33 |
2.2.2服务范围
承担上述工程的前期咨询服务工作,包括如下主要工作:
(1)开展尽职调查,全面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充分分析项目相关风险,提出合理的风险控制建议,明确定位PPP项目重要边界,进行前期财务测算分析。
(2)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评价报告。
(3)作为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完成PPP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包括:拟定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起草项目合同文件、办理招标流程、协助PPP项目合同签署等工作。
(4)协助招标人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完成相应的PPP项目合同沟通与谈判。
(5)应招标人要求,就项目所涉及的其他商务、财务、法律等问题提供咨询意见与建议。
(6)合同要求的其它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并满足业绩、人员和信誉等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7日,每日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小区写字楼4楼)持下列证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1套(并同时查验原件)及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4日11:00,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至11: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和田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田市纳瓦格路28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和田信息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交通运输局地 址:和田市台北西路332号
邮 编:848000
联系人:陈 鄂
电 话:0903-2565608
传 真:0903-2565608
纪检监察:0903-2022597(和田地区纪检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招标代理: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小区写字楼4楼邮政编码:830000
联 系 人:王顺明
电 话:0991-5822508 13279962722
传 真:0991-5822508
和田地区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