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0724-1700x34N2320
涉及包号:/01
公告名称: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奎屯分公司、乌苏分公司安保维稳设施项目公告
项目分类:
网络通讯计算机
项目负责人:
付文 020-
公布日期:
2017-6-13
项目内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奎屯分公司、乌苏分公司安保维稳设施项目公告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奎屯分公司、乌苏分公司安保维稳设施项目,已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的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满足服务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1.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1.1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项目概况:奎屯分公司、乌苏分公司安保维稳设施项目采购。
1.2比选内容
服务地点:奎屯市移动区域内
项目本次采购的内容、范围及数量要求:1.摄像机要求:维修高清智能红外,分辨率1080p以上,像素200w以上,支持GB-28181接入,监控范围无盲点、全覆盖。2.存储设备要求:NVR,录像存储时间长90天以上,支持GB-28181接入。3.奎屯市、乌苏市3个防冲撞大门。
1.3标包划分:不划分
1.4工期要求:工期30天。
1.5保修期要求:保修期2年。
1.6质量要求:1、工程质量要求合格;2、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3、供应商承诺所提供的货物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7比选范围:公开比选
1.8承包方式:总承包
2.申请人资格要求
(1)应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合法的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合法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要求50万元及以上。
(2)具备自治区(省级)安防资质(三级)及以上。
(3)经营范围含有监控销售、维修、安装等资质。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比选竞争;
(5)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行为的、近三年与中国移动有不良合作史的;
(6)应答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挂靠申请、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参加本项目的各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合法性,招标人保留对相关资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3.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
3.1电子采购文件获取
3.1.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17 年6月13日17时00分至 2017 年6月16日 17时 00分。
3.1.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于2017 年6月13日17时00分至 2017 年6月16日 17时 00分,登录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登陆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先注册,获取登陆账号后登陆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潜在供应商也可以在当日19:00-次日10:00登陆系统注册、报名,但采购人不负责在此时间段检查(注:采购人仅对材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性由资格预审委员会在资格审查阶段审核)。
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b2b.10086.cn)提供操作手册,潜在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进行注册、报名、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贰佰元(¥200元 )人民币,(比选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西虹东路支行
账户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账 号:991903098610801
行 号:308881029083
3.1.3供应商针对供应商回复邀请、报名、CA证书办理(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88号速8酒店301室,0991-2201100)、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电话:400-139-0123 邮箱:es-support@chinamobile.com)。详见系统(b2b.10086.cn)底部。技术支持电话工作时间:每日上午 9:00 时至下午 17:30 时。
4.比选文件的递交
4.1纸质比选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
2017年 6月 23日11时 00 分,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奎屯市移动公司五楼会议室 。
4.2电子比选文件的递交:电子比选文件通过中国移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b2b.10086.cn)进行网上上传应答,应答截止时间为2017年 6月 23日11时 00 分。潜在供应商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并按4.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4.2.1潜在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上递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应答文件。
4.2.2当电子版和纸质版应答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版为准;
4.2.3若出现电子版文件无法上传等应答异常时,应答人需及时与采购人联系,经查证若为系统原因造成的异常,(应及时联系技术支撑人员解决。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比选现场应答人须提供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应答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的系统界面的全幅截图,并经采购人确认,则该应答人的应答文件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电子应答文件同时失效。采购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否决其应答,并保留追究进一步处理的权利)。
4.2.4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比选正常时,比选、评审以电子应答文件为准。
4.2.5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比选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比选、评审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只有比选价格异常时,比选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审时该供应商以电子应答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注1: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比选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电子应答文件,后一次提交的文件将自动替换前一次的文件,且前一次提交的文件将彻底删除。
注3:应答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公开比选,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报名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4.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4.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 “中国移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b2b.10086.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中国移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的内容为准。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移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路223号泰琛大厦B区29楼A座。
邮编:830000
联系人:付文
电话: 13999191325
传真:0991-2670188
电子邮件:324034247@qq.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西虹东路支行
账户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账 号:991903098610801
行 号:3088810290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