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为G3012喀什(疏勒)至叶城至墨玉高速公路二期工程,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新交综〔2017〕34号” 批复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资金来源为公路建设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该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G3012喀什(疏勒)至叶城至墨玉高速公路二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招标,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
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公路等级、路线长度)、土建投资额、审批单位、合同包划分、工作内容情况详见表1。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投标人在业绩、人员、资金、信誉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能力,对投标人的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投标,否则均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单位介绍信并携带下列证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书副本;②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每个合同包招标文件及电子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注:招标文件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00至14: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6:00至20:00。
4.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7月3日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 10 时00分至11 时 00分(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5.2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邮编:830000
电话:0991-5283019
传真:0991-2574907
联系人:宫艳
行政监督:0991-5281014
纪检监察:0991-5281407(交通运输厅)0991-5283027(交通建设局)招标代理: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深燃大厦B座6层邮 编:518049
电 话:0991-2550958、18129392625
传 真:0991-2550958
联 系 人:刘劲松
附件:附件水土保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_331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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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土建投资 (亿元) |
审批单位 |
项目概况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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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G3012喀什(疏勒)至叶城至墨玉高速公路二期工程 |
54.53 |
厅 |
本项目起于疏勒县,与G3012喀什至疏勒段高速公路终点相接,止于墨玉县西南,与G3012墨玉至和田段高速公路起点相接,路线全长434.314k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km/h、100km/h(利用段),其中,疏勒至英吉沙、莎车至叶城长135.902km为完全利用段,整体式路基宽26m;英吉沙至莎车、叶城至皮山、木奎拉乡至木吉乡、藏桂至昆玉市段长185.879km,分离式路基宽13m(利用既有一期工程)+13.25m(新建);叶城过境段、皮山过境、木吉乡至藏桂乡、昆玉市过境、昆玉市至墨玉段112.534km为新建路基段,整体式路基宽26m。设2条连接线,分别为阿克陶互通连接线、皮山互通连接线,总长约20.5km,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12m。全线设16处互通立交。2017年7月1日开工,2020年6月30日交工,总工期1096日历天。 |
(1) 本项目施工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并定期提交相应季度监测分析报告及年度分析报告; (2) 按照本项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3) 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为本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支撑,协助招标人进行本项目工程竣工水土保持专项验收; (4) 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施工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意见,为招标人提供与水土保持相关的咨询服务; (5) 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单位提供必要的协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