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木兰县吉兴乡土地整治项目监理招标公告(2016年第二批)_工程招标_招标(会员区)_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官方网-电力系统唯一备案网站
标王 热搜:   催化剂  辅机  保洁  钢球  风电  斗轮机  监理  防雷  新疆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会员区) » 工程招标 » 正文

黑龙江省木兰县吉兴乡土地整治项目监理招标公告(2016年第二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  招标编号:ZX2017G070  1.招标条件  本木兰县吉兴乡土地整治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黑龙江省财政厅以黑国土资发【2016】18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木兰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本项目
  招标编号ZX2017G070

   1. 招标条件

  本木兰县吉兴乡土地整治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黑龙江省财政厅以黑国土资发【 2016184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木兰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木兰县吉兴乡土地整治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木兰县;

   2.3 建设规模: 1630.0162 公顷;

   2.4 项目概算:总投资额约 2124.1312 万元;

   2.5 监理周期: 2017621 日计划开工(以甲方通知为准), 2018620 日计划竣工;总工期 365 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设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 监理投标单位须是入围黑龙江省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库中的单位,近三年( 201451- 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具有与本项目同等建设规模及合同额的类似工程业绩。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具备:黑龙江省外企业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黑龙江省内的企业具备由省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已注册到投标企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 本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526 日至 201762(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北京时间,下同 ) ,在哈尔滨执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兴路 4 号(爱建爱琴花园 C1 栋写字楼五层)进行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4.3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登记:

  (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2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3 )营业执照副本(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 4 )组织机构代码(如营业执照副本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不提供);

  ( 5 )资质证书副本;

  ( 6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7 )拟派项目总监岗位证书;

  ( 8 )业绩要求:与本项目同等建设规模及合同额的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网上可查中标公示为佐证材料;

  ( 9 )投标单位在投标登记时需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招标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原件(查询范围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查询记录等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4 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投标登记处进行投标登记,否则将不予受理。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 0451-5193711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黑龙江国土资源厅土地整治专栏网站上同时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7.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木兰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址:木兰县木兰镇安平街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 0451-57088526

代理机构:哈尔滨执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兴路 4 号(爱建爱琴花园 C1 栋写字楼五层)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 0451-51890901-820

  传真: 0451-51890901

  邮政编码: 150018

  邮箱: zhixin_guanli@163.com

开户名称:哈尔滨执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恒通支行

  账号 : 231000647018010023747

2017年5月26日

 
扫一扫快速入网
 
[ 招标(会员区)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会员区)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经营资质 | 招聘 | 银行汇款 | 招募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京ICP备12017752号-8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