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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长岭县东岭乡海丰村霍家屯至孙宽屯道路建设水泥路工程
编号:
JLGY-201702
4
-GC
一.招标条件
本
长岭县东岭乡海丰村霍家屯至孙宽屯道路建设水泥路工程
已由
长岭县财政局
以
长财乡指
[2017]66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
长岭县东岭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奖补资金和自筹资金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名称:
长岭县东岭乡海丰村霍家屯至孙宽屯道路建设水泥路工程
2.2
标段概况:新建
1.5公里水泥路,路面宽4.5米,路面厚度20厘米,基层厚度18厘米。
2.3
项目编号:
JLGY-201702
4
-GC
2.
4
工 期:201
7
年
7
月
1
日至201
7
年
9
月
25
日;
2.
5
工程建设地点
:长岭县东岭乡海丰村
。
2.
6
工程质量
:
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
市政公用
工程
或公路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
相应
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
相应
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且无在建工程;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4
外埠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
3.
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企业不良行为包括各种不良行为通报记录、质量安全事故、合同纠纷等)。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
7
年
6
月
5
日至201
7
年
6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广宇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春城大街与景阳大路交汇北行500米金子汽修路口春城小区小三楼)报名。
4.1.1
投标报名时须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以下材料:
(
1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4
)加盖公章的
法人身份证
明
及授权委托书
原件,后附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4.1.
2
拟派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施工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上岗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1.
3
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法人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
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
7
年
6
月
27
日
14
时00 分,地点为
长春市绿园区吉粮康郡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每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登陆后查看)??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岭县东岭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孙女士
电 话:
0438-775000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广宇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弛
电 话:
0431-81668785
2017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