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高新区(新市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高新区(新市区)建设局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 现2017年高新区(新市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PPP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对 2017年高新区(新市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PPP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择优选定项目的社会资本方。
一、 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 :高新区(新市区)建设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 :XJTF(GK)2017ZF164
(三)项目名称: 2017年高新区(新市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PPP项目
(四)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概算为 20948万元
(五)项目性质 :新建
(六)项目建设地点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范围内
(七)运营方式: 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模式运作,具体运作方式为: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运营-移交。
项目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 13年,其中建设期 3年,运营期为 10年。
(八)建设规模:
1、全区港湾式公交车站新建和现状车站的原址改建。其中,新建一泊位车站 90个,二泊位车站 60个,泊位车站 50个;原址改建现状车站 300个。建设内容包含公交站台、广告牌、候车座椅、雨棚、标示标牌等附属设施。
2、建成区新建人行过街天桥。根据城市发展和实际需求适时分批建设 8座人行过街天桥。
3、新建公交场站 2座,每座满足 200辆公交车的日常停保。
二、采购需求 :
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 2017年高新区(新市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 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企业)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 4 000 万元人民币;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4 000 万元整;
( 3)申请人须具有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6)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效期内的银行授信额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 2亿元整;
( 7) 2014年 1月 1日以后,至少有一个市政工程投资或施工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整;
(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申请人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间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式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向并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申请人,请于 2017年 6月 7日至 2017年 6月 13日每个工作日工作时间(每天上午 10: 30至 13: 30,下午 15: 30至 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
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填写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联系人等信息表后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 6月 28日 11时(北京时间),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 2288号创新广场 B座 1305会议室
2、资格预审文件 5份, 1正 4副;电子文档 1份( U盘)。资格预审文件密封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六、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社会资本的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不限制合格申请人数量。采购人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售采购文件,具体发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资格预审公告发布
在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http://www.wlmqcg.com.cn/index.jsp )上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
八、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高新区(新市区)建设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四平路 2288号创新广场 A座 7楼
联系人:刘欣
联系电话: 0991-3686483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 21楼 J座
联系人:覃德娟
联系电话: 0991-4833033-8011
传 真: 0991-48175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