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201 7 0 619 -CG01-C
一.招标条件
本 辉南县公-安局看守所辉南镇派出所土壤源热泵系统工程 已由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吉发改投资[2016]353号、辉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辉发改审批[2016]47号、辉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辉发改审批[2016]45号 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辉南县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辉南县公-安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为 辉南县公-安局看守所辉南镇派出所土壤源热泵系统工程 。 采购土壤源热泵机组,安装及调试等,详情请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资金已落实。本工程为1个标段。
2.2工程施工地点为 : 辉南县第三鹿场原砖厂 ;
2.3 招标控制价为: 3005418.00元;
2.4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7年7月4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7年12月31日 ,工期 181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 项目经理 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17 年 6 月 7 日至 2017 年 6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 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 依据吉建招 [2016]5 号文件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鲜章 ] )
(3) 项目负责人证书 (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 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6) 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
(7) 被授权人身份证 (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授权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关系证明。
4.2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6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4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登陆后查看)??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辉南县公-安局
地址: 辉南县朝阳镇富强大街东1111号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18626560707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硅谷大街 3355 号
联系人: 张慧
电话: 13644450435 2017 年 6 月 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