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南平市荣华山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4,截止日期:2017-06-27,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南平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纵一路浙商园段道路工程(K0+380-K0+845.737)及荣华山产业组团十八里大道道路工程,所属区域:福建-南平,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平市荣华山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编号:FJZFNP-2017009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FJZFNP-2017009号 |
| 开标时间:2017-06-27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南平市荣华山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 所属地区: |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纵一路浙商园段道路工程(K0+380-K0+845.737)及荣华山产业组团十八里大道道路工程 已由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以浦发改〔2016〕基字10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南平市荣华山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南平市荣华山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浦城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工程投资额约763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纵一路浙商园段道路工程(K0+380-K0+845.737)中路基土方(施工桩号K0+380-K0+600)、道路(其中砂砾石垫层施工桩号K0+380-K0+627、水稳层及路面、人行道(施工桩号K0+380-K0+845.737)、雨水(施工桩号K0+395-K0+627)、污水(施工桩号K0+399-K0+627)、路灯(施工桩号K0+380-K0+845.737)工程等,荣华山产业组团十八里大道道路工程中道路(其中碎石底层及水泥稳定层暂只计道路北侧)、盖板涵、雨水、污水、路灯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63372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为南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2017年第一季度)不低于68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和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 / 。 3.8. 本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9时 00分至 2017 年 6 月 19 日 23时 59分登录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pcggzy.com)进行在线下载,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5. 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K=10%(南建筑【2016】10号文)。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或(1)投标单位在线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并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已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或(2):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或(3):按《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南建筑〔2016〕3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或(4):按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 注:①投标人按本工程项目获取由系统自动生成,且是对应投标人唯一的随机子账号,只允许本投标人按获取到的子账号打入投标保证金,如有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打入同一子账号,则涉嫌串标、围标,其投标将被拒绝,后果自负。 ②投标人无需在银行进账单的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填写任何信息(若必须填写可备注保证金)。 ③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允许打入交易中心主账号,需按要求打入子账号,子账号中的“-”符号输入时使用数字键盘右上角的减号“-”,不能省略,否则会造成资金不能到账,后果自负。 ④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将保证金错入交易中心主账号或不是系统分配给投标人对应本项目唯一的子账号,其投标将被拒绝,后果自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需通过随行软件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 7.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6月27日9 时00分,通过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pcggzy.com)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到后,启动解密程序,投标人必须在解密程序启动后的半个小时以内确定对投标文件解密. (招标人在售标起始时间开始接收电子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6月27日9时30分之前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采用银行保函、保险凭证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在项目负责人到场核验时,应将行保函、保险凭证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4 逾期递交的或未上传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5..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pcggzy.co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平市荣华山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浦城县荣华山园区内 ,邮编: 353400 电话: 1396064567 联系人: 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玉屏北路1号 ,邮编: 353000 ; 电话:0599-8723032 传真: 0599-8728017; 联系人: 黄栋卿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浦城县五一三路县招待所内
监督部门:_浦城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地点:_浦城县五一三路210号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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