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石家庄海关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4,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北石家庄海关缉私警-察业务技术用房施工,所属区域:河北-石家庄,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华人民共和国石家庄海关,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详细情况
| 工程编码 | 130100170429-001 | 所属地区 | 石家庄市 |
| 工程名称 | 海关缉私警-察业务技术用房施工 | ||
| 建设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家庄海关 | ||
| 工程地点 | 和平西路528号院内 | ||
| 建筑面积 | 1402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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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678 (万元)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300 元 | |
| 文件发售地点 | |||
| 联系人 | 田旭 | 联系方式 | 0311-86958900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7-06-14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7-07-04 09:00:00 |
|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 | 2017-06-14 09:00:00 |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2017-07-04 09:00:00 |
| 招标文件下载 | 点这里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资料 | ||
| 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海关缉私警-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已在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招标核【2016】25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石家庄海关,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海关缉私警-察业务技术用房施工 建设地点:石家庄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资金来源:中央投资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质量目标:合格 标段划分:一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6月14日上午09:00至2017年7月4日9:00 (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4日9时00分,地点为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路与东二环交叉口西北角,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支付招标文件费,300元/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石家庄海关 联系人:呼科长 联系电话:0311-667095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联系人:周纯、田旭 联系电话:0311-86958900 邮箱:hongxin223@126.com 监督部门: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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