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魏县交通运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魏县长安大道中间分隔带绿化提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魏县长安大道中间分隔带绿化提升工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魏县长安大道中间分隔带绿化提升工程,
采购内容:长安大道东段及西段绿化中间分隔带绿化提升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简要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营业执照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近三年内(2014年5月至今)具有同类公开业绩。4、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5、投标人购买标书应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时间为10年,企业成立少于10年的以企业成立之日起查询),否则投标无效。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报名时所提供项目经理与投标时项目经理须一致,不许更换),开户许可证,近三年内(2014年5月至今)具有同类公开业绩,2015年或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由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7.3041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12日 08:30 至 2017年06月1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