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工业新城长兴路纬二路-银华路段建设项目招标公告_设计监理_招标(会员区)_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官方网-电力系统唯一备案网站
标王 热搜:   催化剂  辅机  保洁  钢球  风电  斗轮机  监理  防雷  新疆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会员区) » 设计监理 » 正文

湖南长沙工业新城长兴路纬二路-银华路段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4,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长沙工业新城长兴路纬二路-银华路段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南-长沙,所属行业分类:其他,公告类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4,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长沙工业新城长兴路纬二路-银华路段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南-长沙,所属行业分类:其他,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工业新城长兴路(纬二路-银华路段)建设项目,已经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浏发改投【2017】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浏阳市工业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工业新城长兴路(纬二路-银华路段)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浏阳市永安镇水山村境内 2.3 建设规模:工业新城长兴路(纬二路-银华路段)建设项目,道路全长420.95m,宽32m,城市次干道,设计车行速度4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包括道路、排水、管线综合、给水、交通、照明、绿化工程等。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内容为准。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2.7 计划总投资:约1080万元。 2.8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省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Ⅰ),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拾壹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7年6月14日~2017年7月6日9:00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ztb.liu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ztb.liuyang.gov.cn)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ztb.liuyang.gov.cn)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6日9:00(北京时间),地点为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浏阳市白沙路市民之家五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投标,现场签署投标承诺书(见附表2-7),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s://csggzy.gov.cn/)、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http://ztb.liuyang.gov.cn)、浏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iuyang.gov.cn)及《浏阳日报》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3601367。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请投标单位认真阅读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仔细查阅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因本项目采用浏阳市2017年招标文件最新版本,与以前的招标文件和要求有多处改变,请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和提供相关资料。 11、
 
扫一扫快速入网
 
[ 招标(会员区)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会员区)
点击排行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