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2017 年度福建省重点乡镇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南安市向阳乡水土流失治理项目 已由 南安市水利局南水〔2017〕90号文 的批复批准建设,并完成前期准备工作,项目业主为 南安市向阳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3 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为包括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50hm2,其中:封禁治理247hm2,补植3hm2,建设安全生态水系1.05km。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内容包括:河道两侧建设生态护岸1090m,新建拦水坝1座,沿溪绿化带822m。(备注: 预算书中的第三部分 “封育治理措施”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
1.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1.5 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1.6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根据《南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管理暂行规定》(南政办〔2016〕251号)文件要求,在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一年上级相关部门和南安市政府门户网站有关信用管 理规定公布的参建单位年度信用评价情况,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为C的不允许其参加投标; 在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三年上级相关部门和南安市政府门户网站有关信用管 理规定公布的参建单位年度信用评价情况,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为D级的,不允许其参加投标。
2.3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5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水利水电专业(或水利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B证,且无在建工程;
2.6 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造价工程师和安全员等应具有相应岗位证书 , 安全员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C证, 造价工程师应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的执业信息为准)。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8 投标保证金为 叁万 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2017年6月22日17时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