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咸丰县大路坝区工委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5,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恩施大路坝区谭家坪村大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北-恩施-咸丰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咸丰县大路坝区工委,招标编号:HBDYS17-001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大路坝区谭家坪村大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工程施工招标已由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咸发改审批【2017】12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大路坝区工委,建设资金来源为易地扶贫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咸丰县大路坝区工委。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大路坝区谭家坪村大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工程,位于咸丰县大路坝区工委谭家坪村大寨,建设内容:修建安置房26套,安置贫困户26户102人,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超出面积部分用于配套分配给搬迁贫困户做菜地。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总投资:约352万元。
招标编号:HBDYS17-00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经理最低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3.5 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6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自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7省内、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网上截图打印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本项目的人员信息(加盖鲜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认证身份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www.eszggzy.cn)。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年6月14日09时00分至2017年6月19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认证身份锁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eszggzy.cn)。下同)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报名。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
4.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保证金,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4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开标大厅(楚蜀大道人民银行九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咸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丰县大路坝区工委
地址:咸丰县大路坝区
联 系 人:莫先生
电 话:18963917025
标代理机构: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叶挺路阳光国际8栋1101
联 系 人:黄毅
电 话:0718-8966308
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