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洞口县火车站站前综合开发(城东大道、站前大道、站前广场)建设项目已由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洞发改审[2016]82号、洞发改审[2016]37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通过招商方式确定投资人出资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洞口县火车站站前开发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洞口县火车站站前综合开发(城东大道、站前大道、站前广场)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洞口县火车站片区;
2.3 规 模:洞口县火车站站前综合开发(城东大道、站前大道、站前广场)建设项目包括其中:城东大道南起雪峰东路,由南往北,终点报木村,路线全长3443.462m,道路设计宽度40米,道路两侧各退建筑红线15米,共70米。双向十车道,设计车速60km/h,总投资约16800万元。
站前大道西起蔡锷北路东至站前广场东段,呈东西走向,道路性质为交通性主干道,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为60Km/h,道路设计宽度40米,道路两侧各退建筑红线15米,共70米。双向十车道。总投资约10700万元。
站前广场项目占地面积约150亩,东西长300米,南北宽370米。总投资约7500万元
2.4 工期要求:15个月;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承担保修任务;
2.7 招标范围:洞口县火车站站前综合开发(城东大道、站前大道、站前广场)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各标段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五个标段实施;第一标段城东大道K0+000至K1+410段;第二标段城东大道K1+410至K3+060段;第三标段站前大道K0+000至K1+420.938段;第四标段站前大道K1+618.144至K2+320段;第五标段站前广场建设。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五标段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第四标段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报名时递交的人员必须为投标文件中拟任项目部人员,不得更换。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及邵建发【2013】118号文件规定执行。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五标段为捌拾万元整,第四标段为陆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并注明:“洞口县火车站站前片区第()标段”。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下午4时3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开户银行及账号:
单位名称:洞口县火车站前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湖南洞口潭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80082530000015300012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7年6月15日~2017年6月19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洞口建设信息网(http://www.dkjsxx.com)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洞口县建设信息网(http://www.dkjsxx.com)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洞口县建设信息网(http://www.dkjsxx.com)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5日9时00分,地点为:洞口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洞口县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洞口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9—7234568。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应具有协调本周边矛盾的能力,潜在投标人在报名之前应向招标人咨询项目情况。招标人组织统一潜在投标人勘踏现场,潜在投标人须承诺如若中标,负责协调本项目工程所在地村民的工作,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潜在投标人负责。
10.2 潜在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先到洞口县火车站站前开发建设指挥部(洞口县雪峰街道红卫村村级活动中心),于2017年6月15日~2017年6月1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周末不休)领取暗标资料、图纸、工程清单等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办理。领取资料时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其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并提交如下证件资料:
①公告期内的单位介绍信;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代二维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⑤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⑥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⑦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7人)身份证;第四标段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5人)身份证、岗位资格证和近6个月社保证明;
以上证件提供原件查验,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未领取图纸、工程清单并交纳资料费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洞口县火车站站前开发建设指挥部
地 址:洞口县雪峰街道红卫村村级活动中心
联 系 人:尹先生
电 话:1397593171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联 系 人:曾工
电 话:13367395660
传 真:0731-89670275
电子邮件:hnzpsy@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