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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投资主体招标公告(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5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受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通过市场化配置资源方式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投资主体再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一、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黑龙江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受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通过市场化配置资源方式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投资主体再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BOT模式实施,特许经营年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通过公开招标选定项目建设投资主体,负责组建项目公司并与项目所在城市签署《特许经营协议》,由项目公司负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建设。

建设地点: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四新村东梨花沟内现垃圾填埋场占地范围内,总面积86.8亩。

建设规模:采用机械炉排炉焚烧技术,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配套建设相应的汽轮发电机组;预留二期300/日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

建设内容:负责处理双鸭山四区一县(尖山区、岭东区、四方台区、宝山区和集贤县)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建设内容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设施、粪便和污泥处理设施(50/日)、飞灰和炉渣填埋场、2千米进场道路升级改造及3千米供水管线建设等。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有拟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在国内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业绩和建设本项目的投资能力。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诚信,所运营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未出现过重大生产事故和环保事故。

4.投标人应对本项目的垃圾处理费报价合理区间进行科学测算,若报价严重偏离当地或周边地区垃圾处理费价格,则投标将被否决。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如中标,须独立承担投资和建设任务,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保证在年内完成项目前期工作、2019年底前竣工并网发电。

7.其他有关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报名时间

2017615日起,至2017621日止,每天9: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投标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接受传真报名,但报名后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复印件。

四、报名地点

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10层。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可于2017615日至2017621日的工作时间,到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10层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

 编:100048(北京本部)

黑龙江省办事处: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10

 编:150036(黑龙江办事处)

联系人:朱浩宇 13611351640 (北京本部)

  13766802038 (黑龙江办事处)

 话:0451-82367153

 真:0451-82367163

电子信箱:wangmiaozhongz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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