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凤山路道路改造工程(K0+000至K0+620)_工程招标_招标(会员区)_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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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凤山路道路改造工程(K0+000至K0+620)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5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大田县凤山路道路改造工程已由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田发改投资[2017]5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大田县凤山路道路改造工程 已由 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田发改投资[2017]54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大田县凤山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约人民币 4300 万元,具体规模以大田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咨询服务中心审核后的招标控制价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大田县凤山路道路改造工程 施工,包括 道路工程、涵洞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 、排水工程、电 力 工程、 通讯工程、 照明工程等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 A标段约 2200万元 、B标段约 2100万元。各标段实际 招标控制价 以大田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咨询服务中心审核后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招标控制价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公布。)

2.5. 工期要求: 各标段工期均 为 12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按监理单位及招标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执行。

2.6. 标段划分: 共划分为 2个标段;A标段为: 大田县凤山路道路改造工程(K0+000至K0+620) ; B标段为: 大田县凤山路道路改造工程(K0+620至K1+160)

2.7. 质量要求: 符合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 以上(含 三级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含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和闽建筑函[2014]6号文要求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 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

3.7.2.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7.3. 根据闽建[2016]5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7.4. 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四厅《转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5】9号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7.5.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3.8. 本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关于在县(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中试运行电子化招投标的通知》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 7 年 6 月 7 日至201 7 年 6 13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 时 3 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7楼) 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且必须用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进行网上报名( 本项目为电子标与纸质标同步进行)

4.3. 招标资料下载: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0元/次),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4. 本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三明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5. 纸质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份售价200元,各标段招标图纸、招标控制价等其他资料费另计。捆绑出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肆拾 万元( 无论投标人参与本工程一个或两个 标段的投标,每个投标单位 只需提交肆拾万元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汇达并解入以下指定账户,并须注明“建审施招 [2017] 025 号投标保证金”;②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采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7月3日上午10时00分 ,提交地点为 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7楼)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 拟派出的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可作为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原件 (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原件 )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并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复印件或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同时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逾期送达、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规定密封及标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3. 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4. 投标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和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生成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 并 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未按要求提交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 或不符合以上要求之一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

7.5. 试运行期间,评标工作按照先评审纸质投标文件,再评审电子投标文件的程序进行,并以纸质投标文件的评标结果为准。

7.6. 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850-3300;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银山北路2号

电话:13850880770

联系人:范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新市中路123幢美菱大厦6楼 ,邮编: 365001

电话: 0598-5158156 ; 传真: 0598-8285409

联系人: 周先生、王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 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大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银行帐号:9030 7100 1001 0000 0300 66

交易中心名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财务咨询电话: 0598-7302869

监管部门: 大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点: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

电话: 0598-7223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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