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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滦区农村公路村级公路路网改造一期工程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双滦区农村公路村级公路路网改造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CZB-2017-471-11.招标条件本双滦区农村公路村级公路路网改造一期工程监理已由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以双滦政复(2016)71号批准建设。经承德市双滦区

双滦区农村公路村级公路路网改造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ZB-2017-471-1

1. 招标条件

本双滦区农村公路村级公路路网改造一期工程监理已由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以双滦政复(2016)71号批准建设。经承德市双滦区发展改革局核准,核准文号为双滦发改招标核字(2017)005号。招标人为承德市双滦区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双滦区。

2.2建设规模:共73条,全长78.1公里,路基土石方、防护、路面、安全设施等。估算投资约15051.65万元。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负责本项目道路工程及道路附属工程等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2.4本项目建设工期:1.5年,即18个月。

2.5合同段划分:分为1个合同段。

2. 6 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 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足够的人员、业绩和财务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详见本公告附件2资格审查要求。

3.2近5年内(2012年6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有1条(或以上)三级(或以上)等级的公路的监理业绩。详见本公告附件2资格审查要求。

3.3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13日17时00分登录承德市双滦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服务平台( http://sl.ggzyjyw.com/ ),点击“市场主体登录”并选择“投标方登录”,登录系统后进入“获取文件”功能模块,选择项目名称,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因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导致无法申报的,责任自负。

4.2首次登录承德市双滦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服务平台( http://sl.ggzyjyw.com/ )网上发售系统的,须在承德市双滦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服务平台( http://sl.ggzyjyw.com/ )用户登录“市场主体登录”注册,(已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无须重复注册)注册后应先登录“投标方登录”,在资料管理-基本信息中完善基本信息,提交至信息库审核(所登记信用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携带信用信息登记时扫描件上传的证件资料原件到承德市双滦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服务平台业务受理窗口办理信息审核。因未及时办理信用登记及相关手续导致无法申报的,责任自负。审核通过后进入正式库-再进入“获取文件”功能模块,选择项目名称,填写投标信息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3本项目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收取。未按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费的将不能参加投标。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开户行账户汇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7年06月27日14时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无效)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到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承德市双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承德双塔山支行

帐号:13001685218050506349

联系电话:0314-4046803

提示:投标人在缴纳时须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码、保证金”等信息关键词,对未注明项目名称和汇款事由而造成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交纳投标保证金后请登录“承德市双滦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系统进行“确认交纳”并且“打印回执”,如未“确认交纳”将无法正常退付保证金,确认缴纳后打印回执。

6.招标文件的答疑

6.1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可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承德市双滦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在线提疑”系统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6.2招标人在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均有可能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或主动发出澄清、补遗文件,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该项目“在线提疑”或“补遗公告”功能模块内,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答疑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7年6月16日17时00分。

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2017年6月18日17时00分

6.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考察期间发生的费用和一切风险,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27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承德市双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厅(承德市双滦区建设街53号)。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以及未按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 (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 http://qlgk.hbsjtt.gov.cn/ )、《承德市双滦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网站》( http://sl.ggzyjyw.com/ )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承德市双滦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王铁铮

电话:18631408533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冲

联系电话:13383317638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附件2资格审查要求
附件2-1资质最低要求

项 目

要求

资 质

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 丙 级(或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足够的人员、业绩和财务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

附件2-2财务最低要求

项目

要求

财务能力

投标人在2016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附件2-3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12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1项(或以上)三级(或以上)等级的公路的监理业绩。

附件2-4信誉最低要求

项 目

要求

诉讼和履约

1.投标人过去1年(2016年6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监理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申请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和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4.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附件2-5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监理岗位

资格要求

数量

总监理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书;

1

注:以上人员须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投标文件中应附总监理工程师的“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站上监理工程师证书岗位登记截图。招标人将登陆“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站进行核实。

附件3: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1.总则

1.1为规范本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

(1)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评审程序

(1)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2)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3)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4)第一信封投标文件的澄清(如需);

(5)第二信封初步评审(财务评审)

(6)计算评标价得分

(7)计算综合评分

(8)推荐中标候选人;

(9)编写评标报告。

4.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参加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正副本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13.1规定;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3)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未使用签名章代替。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

A.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B.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d.授权委托书只能授权给一名委托代理人。

(6)监理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8)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或存在利害关系,但不影响公正性;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未同时投标。

(10)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

(11)投标人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

(12)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5.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附件5)的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财务能力、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审查要求的,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6.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以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技术建议书、商务文件分别评审打分,满分90分;技术、商务分值分别为50分、40分。评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6.1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应否决其投标。

6.2技术评审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20分;

(2)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15分;

(3)对本工程的建议15分。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1

监理大纲(20分)

对本项目监理工作范围和任务理解(10分)

理解基本准确,得6分;

理解较准确,思路较清晰,得6.1-8分;

理解准确,思路清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8.1-10分。

监理工作程序(10分)

内容基本齐全,阶段划分基本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6分;

内容较齐全,阶段划分较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6.1-8分;

内容齐全,阶段划分合理、正确,可实施性强,得8.1-10分。

2

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15分)

分析一般,对难点、重点把握一般;处理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10分;

分析较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较准确;处理措施合理,可行,得10.1-12分;

分析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准确;处理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可行,得12.1-15分。

3

对本工程建议(15分)

建议措施基本全面、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10分;

建议措施全面、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10.1-12分;

建议措施具体全面、可靠、合理,可实施性强,得12.1-15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签名,各项(监理大纲、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对本工程建议)得分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的平均值确定。

6.3商务评审

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人员20分;

(2)监理业绩20分;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1

监理人员

(20分)

满足投标人须知附件5-5-1要求,得20分;

2

监理业绩

(20分)

满足投标人须知附件5-3要求得12分;

每增加1个满足资格审查附件5-3要求的监理业绩加4分,本项最多加8分。

7.第一信封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将否决其投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8.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进行评审后,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在监督机构在场的情况下,邀请所有的投标人参加,宣布通过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当众拆封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宣读投标报价。未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其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不予开封,并当场退还给投标人;投标人未参加第二信封开标的,招标人应当在评标结束后及时将第二信封原封退还投标人。

如评标委员会对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前款约定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8.1投标人通过第二信封评审的主要条件

(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

(2)投标人所报的监理服务费未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8.2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二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修正后的监理服务费未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9.计算评标价得分

(一)评标价等于投标文件财务建议书填报的监理服务总费用的文字报价。

(二)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1、招标人设投标控制价上限,投标人报价高于投标控制价上限的其投标文件被否决,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2、除高于投标控制价上限的报价外,取其余投标人报价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如果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数量<6(不包括6家)家时,计算评标基准价时不去最高值和最低值;评标基准价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评标基准价在财务建议书信封开标现场计算并公布。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而变化。

(三)评标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满分为1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分,每高出一个百分点扣0.5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3分,评标价分值按照以下公式确定,评标价得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投标人投标价得分以其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价为依据进行计算。

式中:F1——投标人评标价得分;

D1——投标人的评标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0.5;若D1<D,则E=0.3

10.计算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财务得分之和。

11.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评分仍相等,则按照技术评审综合打分的3项主要评分内容的顺序依次进行比较,前一项得分仍相等时,比较下一项,直到某一项得分不相等时,以该项得分高的优先,比较次序如下:

(1)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2)对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3)对本工程的建议。

如果第一中标候选人与本项目对应的施工单位第一中标候选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四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12.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一)基本情况;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监督人员名单;

(四)开标记录;

(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六)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七)评分情况;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九)中标候选人名单;

(十)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十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二)评标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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