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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溪新城综合医院土石方平整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中博招【2017】005号开标时间:2017-07-04所属行业:标讯类别:资金来源:招标代理:福州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业主名称:闽清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属地区:招标公告招标编号:中博招【2017】005号1.招
招标编号:中博招【2017】005号
开标时间:2017-07-04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州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闽清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中博招【2017】005号

1. 招标条件

本 梅溪新城综合医院土石方平整工程,经 闽清县梅溪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以 会议纪要(6)号文批准,建设单位为闽清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闽清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闽清县梅溪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投资约26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土石方爆破、开挖、运输,边坡锚杆、镀锌铁丝挂网、边坡绿化支护,截水沟、排水沟、围墙等;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462.9360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设计单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根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3.6. 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 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外的在榕企业,应在工程项目中标后及施工、监理单位项目人员备案时,向市建委建筑业处报送我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由市建委建筑业处发放《在榕企业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人员信息核实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 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06月 08日至 2017年 06月 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时 00分至 12时 00分,下午 14时 00至 17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四楼福州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表处【梅城镇溪滨路1号,闽清县第一幼儿园旁】采用 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控制价光盘)每份售价人民币 300元,售后不退。如投标人需要招标图纸,需向招标人另行申请购买。

5. 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肆拾玖万整(49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②本工程接受福建省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省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③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

如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银行保函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同时递交,否则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www.fzztb.org)及闽清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清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世纪大厦8层

电话: 0591-62301517联系人: 刘工,

传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大厦三层

电话: 0591-83755900,传真: 0591-83755900

联系人: 邱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闽清县支行;

账户名称: 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 1004 7333 1890 0100 0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中博招【2017】005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监督机构: 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 0591-2335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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