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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县白塔乡排浦线石别至梅洋段赤德石材加工集中区已拆除厂区公路改建工程(重新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建审FZ招2016【018号】开标时间:2017-07-04所属行业:标讯类别:资金来源:招标代理: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业主名称:罗源县白塔乡人民政府所属地区:罗源县白塔乡排浦线石别至梅洋段赤德
招标编号:建审FZ招2016【018号】
开标时间:2017-07-04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罗源县白塔乡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

罗源县白塔乡排浦线石别至梅洋段赤德石材加工集中区已拆除厂区公路改建工程(重新招标)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建审FZ招2016【018号】

1.招标条件

本 罗源县白塔乡排浦线石别至梅洋段赤德石材加工集中区已拆除厂区公路改建工程已由 罗源县交通运输局以 罗交建〔2016〕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罗源县白塔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100%,招标人为 罗源县白塔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罗源县白塔乡排浦线石别至梅洋;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控制价为:23265311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该公路起点位于石别村,起点桩号K0+000(排浦线桩号K2+160),终点位于梅洋村(牛屎岭),终点桩号K9+130.358(排浦线桩号K11+290.358),路线全长9.13公里。K0+000-K8+300段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7.5米,设计时速30公里/每小时;K8+300-K9+130.358段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5.5米,设计时速20公里/每小时,设计荷载为公路-II级,招标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工程、沿线设施及其它工程,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12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符合现行交通部《公路工程竣 <交> 工验收办法》合格标准 ;

2.6标段划分: 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 不低于二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

备注:凡使用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的,均须在递标前完成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延续注册。其中项目经理若为一级临时建造师证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投标人在2015年度未被评定为福建省交通厅现行普通公路项目信用考核C、D级施工企业的。

3.7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交建〔2007〕89号和榕交建〔2008〕 84号文件规定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情形。

3.8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6月 8日至 2017年 6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00时,下午 15: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罗源县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罗源县塔兜市场三楼(原凤山工商所))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注:本招标公告自公告之日起重新接受潜在投标人的投标申请;于2016年 9月 7日至 2016年 9月 13日已购买招标资料的潜在投标人,无需重新报名申请,但必须在投标报名期间持招标文件的购买凭证原件到报名地点换取相关资料,否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4.2招标文件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图纸等)每份售价 950元,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5.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7月 4 日 9时 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时 30分至 9时 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罗源县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罗源县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注册建造师执业(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均须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原件)以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等相关材料到场核验登记,项目负责人还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证,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申请人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并在汇款凭证上注明为本工程施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肆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罗源县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1000 5025 4700 0100 01;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罗源支行;

保证金提交备注: 建审FZ招2016【018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上未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罗源县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0.招标人: 罗源县白塔乡人民政府地 址: 罗源县白塔乡 电 话: 0591-26892848联系人: 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邮编: 350001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新权南路36号鑫涛苑711电话(传真): 0591-87063929;联系人: 小孟

交易中心名称: 罗源县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罗源县塔兜市场三楼(原凤山工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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