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社区物管楼屋面防水工程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阳光社区居民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社区物管楼屋面防水工程
2、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南路6号阳光社区。
3、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8.3万元。
4、工期要求: 1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6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5、质量标准: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发包范围: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社区物管楼屋面防水工程的包工包料施工。
7、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 6 月 8 日至2017年 6 月 13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电话和邮箱)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盐城天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大庆中路鼎盛时代广场1#-404;联系电话:18262382961)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整。以现金形式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其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评标结束后退还。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登陆后查看)??上发布。
七、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阳光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南路6号阳光社区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5961933626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天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大庆中路156号鼎盛时代广场1#-404室
联系人:耿笑 联系电话:0515-88388163 18262382961
2017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