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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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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惠山区中医医院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房建施工总承包 标段施工招标 |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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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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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无锡市惠山区中医医院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惠开发改[2016]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惠山新型社区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 无锡惠山新型社区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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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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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惠山区长安街道张村地块,南为华惠路,西为张村路,东北为规划绿化带,项目总用地30392平方米,其中二期用地面积约3661.5平方米。
2.2 工程规模:建筑物层数(最大):9层;标段合同估算价:8500.00万元;标段总建筑面积:23152.80平方米;建筑物高度(最大):39.9米;单跨跨度(最大):8.4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20500平方米; 该项目为无锡市惠山区中医医院一期工程的补充和完善,拟建内科住院楼一幢,建设规模约为23152.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730.8平方米,地下停车库面积8422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中心药房、血影透析、核磁共振、供应科、病理科、报告厅及6个病区的住院楼及附属配套设施
2.3 计划工期:50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8500.00万元
2.5 招标范围:施工及图纸范围内的土建、水电安装、消防、暖通、幕墙及室外配套工程。该项目为无锡市惠山区中医医院一期工程的补充和完善,拟建内科住院楼一幢,建设规模约为23152.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730.8平方米,地下停车库面积8422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中心药房、血影透析、核磁共振、供应科、病理科、报告厅及6个病区的住院楼及附属配套设施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8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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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次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合同估算价、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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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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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资质:[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具备以下业绩 1.企业须具备以下业绩:企业近五年来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注:类似工程是指:工程建筑面积≧1.8万㎡的医院建筑工程,有效期以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上日期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2012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15日);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中标通知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证明、施工合同、验收合格证明(类似工程面积以验收合格证明的为准)。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项目各参建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必须完全一致。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建设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过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招标办诚信库信息为准。2. 项目经理获得省辖市级及以上“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有效期2年,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业绩要求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中标通知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证明、施工合同、验收合格证明、“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证书。以上四份材料缺一不可,四份材料所示项目各参建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必须完全一致。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建设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过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招标办诚信库信息为准。 (类似项目描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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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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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如果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xx专业xx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则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如果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其他资质,则必须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交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交费证明。近三个月为连续三个月交费且交费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三个月,例如:某工程在2011年5月份发布招标公告,则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1年2至4月份的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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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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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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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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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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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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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
4.资格预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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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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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合格制的,凡符合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中资格审查办法中第2.1款和第2.2款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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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招标人按下述评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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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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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年06月15日 10时00分 至 2017年06月19日 16时00分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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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6月27日13:30,网址: http://xzfw.wuxi.gov.cn/ztzl/wxsggzyjyzx/jsgc/index.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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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资格预审所需原件的递交时间为/,地点为本次招标不要求现场递交原件,审查资料以诚信库资料为准(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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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
|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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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开始发售的同时通知所有资格预审合格单位本工程招标文件购买与下载的截止时间,请各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务必于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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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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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9.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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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 |
| 10.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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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无锡惠山新型社区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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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政和大道189号 |
地 址: |
江苏省无锡惠山区堰新路3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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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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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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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周星 |
联 系 人: |
蒋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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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10-83595039 |
电 话: |
0510-835892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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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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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510-83589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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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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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516842817@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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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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