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新华热电清洁能源供暖替代工程(汽改水)工程
招标内容:见本公告第二条。
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的委托,对新华热电清洁能源供暖替代工程(汽改水)工程公开招标,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
建设单位:石家庄东方热电热力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河北省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工期要求:投标人接到招标人交货批次通知后15日内交货至现场。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序号 | 招标文件编号 | 标段名称 | 设备主要参数 | 数量 | 招标文件费用(元) |
1. | CPCEC/SH-ZB-12- 2017-04-01 |
新华热电清洁能源供暖替代工程(汽改水)工程 | 预制直埋聚氨酯保温管及管件(Φ57~Φ720) | 40km | 2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5、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经营状况良好。
8、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9、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直埋聚氨酯保温管,至少在2014年11月底前曾持证或换证等;
10、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内,具有为国内集中供热工程项目提供工作钢管规格Φ720及以上的预制直埋聚氨酯保温管及管件至少2个安全运行2年及以上的生产供货业绩,且单个业绩合同金额必须大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必须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
11、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中间代理机构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中间代理机构的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购买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三)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陈玲
电话:15210323921 010-53310966
邮箱:3356669237@qq.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