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5,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福州福州市新店溪安置房周边配套道路工程施工,所属区域:福建-福州,所属行业分类:安置房,招标代理: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招标文件售价: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本 福州市新店溪安置房周边配套道路工程(施工) 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榕发改审批[2016]195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福飞北路以西,南平西路以东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包含新庄路(城市次干路)、八一路(城市次干路)、康新路(城市支路)、康亭路(城市支路)四条道路。其中新庄路起于西庄路,止于八一路,长470米,宽32米;八一路起于福飞路,止于新庄路,长392米,宽30米、34米;康新路起于南平西路,止于八一路,长407米,宽25米、26米;康亭路起于新庄路,长218米,宽12米;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范围包括新庄路(桩号:XZK0-XZK0+470.626)、康新路(桩号:KXK0-KXK0+408.595)、康亭路(桩号:KTK0+KTK0+218.491)、八一路(桩号:BYK0+BYK0+392.291);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城-A级)、给排水、路灯工程、电力管线、交通电气、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公交站电力管道预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61383949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市政工程专业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行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
3.3. 本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有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有备承担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的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体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前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3.7.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
3.8. 本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文件为: 《关于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文件制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印发<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关于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局关于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电子招标投标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实行网络递交的通知》及我市现行其他有关电子招投标规定。 ;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请于 2017年6月15日 09时00分 至 2017年6月21日 17时00分 通过采用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百宝图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V4.5.2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0 元,售后不退。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在2017年6月22日 00时00分 前按售价预定,招标人在2017年6月26日 00时00分 交付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7-07-10 09:45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电汇或银行转账;②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 ;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德榜路53号1、5、6、7层(福机新苑三区15#楼) ,邮编: 350005 ;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 83411697 传真: / ;
联系人: 李杨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2#楼15层 ,邮编: 350001 ;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87667821 传真: / ;
联系人: 包工、何工 。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