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闽京闽招【2017】014号 |
| 开标时间:2017-06-20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华域) |
| 业主名称:南平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
| 所属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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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南平市延平区闽江路 (玉屏片区)道路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 已由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南发改审批〔 2017〕10 2 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南平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多渠道筹措 ,招标人为 南平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南平市延平区 闽江路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 约 800 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闽江路(玉屏片区) 路面改造、人行道修复、交通工程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8002573 元 (含暂列金380000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 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须为 南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根据南建筑【 2016】10号文要求),并 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备注:根据闽建筑函 〔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8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的投标。 按闽检会( 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纪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纪录时,做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 3.8. 本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
采用
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登录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K=10%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截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17:00时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150000 元(大写: 壹拾伍万 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在下列中任选其一个: ① 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注明“ 闽京闽招【 2017】014号 ”字样“; ② 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投标人有提交年度保证金的可以不再提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必须提交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收讫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根据南建筑〔2016〕3号文要求缴存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以不再提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必须提交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银行保函形式(格式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格式中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附件9.1)。 ⑤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合于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可采用在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格式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格式中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附件9.2)。 ⑥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格式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格式中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附件9.3)。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06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日当天,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及原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到,并提交一份“.nNPTF”格式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可不予接受。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有关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到位开标的项目经理)进行身份证件识别和摄像留存,并做记录;应到位而未到位或弄虚作假的依招标投标法律论处;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尚未办理南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数字证书及投标人电子信息库入库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及时办理,具体程序详见南平市公共资源易中心网站。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 / )、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npggzy.gov.cn/npztb/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平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地址: 南平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邮编: 353000 电话: 13859385963 联系人: 范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海峡金融街申发大厦 1601室 ,邮编: 35 0 000 电话: 0599-8866861 联系人: 邓先生
监督部门: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南平市玉屏北路 1号 电话: 0599-8723008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南平分行营业部 ; 账户名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账 号: 409158388194 ;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南平市亿发商贸城 7号楼2层 友情提示: ①于电子标书制作请登陆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资源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软件安装包及相应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850-3300, 0599-8317118。 ②如果未办理CA证书的企业请尽快办理,办理方式请查看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工作动态】中的“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办理、激活事项的通知”,如果已办理证书,请检查数字证书是否可用。 ③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要到前台(解密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在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 ④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还应提供一份“.nNPT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否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资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