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滨海新区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管理及监理分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机关 | ||
| 行政区域 | 宁河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10日 00:57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6月09日 00:00至2017年06月16日 00: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室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6月30日 13:30 | ||
| 开标地点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5室 | ||
| 预算金额 | ¥1277.32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明翔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59002816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室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瑞 022-6697703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2-590028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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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机关 滨海新区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管理及监理分项目 (项目编号:TJBHGP-BH-2017-056)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机关委托,
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滨海新区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管理及监理分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滨海新区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管理及监理分项目
2.项目编号:TJBHGP-BH-2017-056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为滨海新区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项目供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及监理服务
三、项目预算
1277.32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相关证件;2、 具备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资格等级为甲级,专业含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综合经济专业,须提供相关证件;3、 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资质等级含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公路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须提供相关证件;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须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须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6年或2017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6-09 到 2017-06-16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现场获取文件。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交费购买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4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6-30 13:30
2.开标时间: 2017-06-30 13:30
3.开标地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5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明翔
2.联系方式:022-59002816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开发区永丰街23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王瑞:王瑞 022-66977035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59002816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机关、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采购文件下载
招标文件.rar
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6月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