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QXH-LS-201701
一、招标条件
本
那曲大队维修项目
已由
营后【2016】58号
文件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武警西藏森林总队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那曲大队维修项目
;
2.2
建设规模:那曲大队宿舍楼、车库墙体粉刷、更换木门以及阳光棚、食堂、接待室等维修项目(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建设地点:那曲地区;
2.5
计划工期:45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
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至
2017
年
6
月
16
日
17
时
30
分,
在
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及证件。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人身份证;
(4)
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外投标企业须持西藏自治区建设厅备案证;
(5)近三年(2014-2016)财务审计报告(如2016年财务报告未出来,则按2013-2015为准);
(6)企业及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7)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身份证;
(8)拟派往本项目的五大员的相应上岗证及身份证;
(9)
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10)以上人员均应提供有效的在本单位参保证明;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
须无线胶装成册
加盖公司鲜章,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不退,其他
资料原件查验后退回
,复印件存留。
(二)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850
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
年
7
月
3
日上午
10:00
分,地点:
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警西藏森林总队
联系人: 尼珠多吉
电话: 13638911555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女士
电话:18989997992
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
年6
月1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