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7年07月05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邢台市南水北调以西区域污水工程规划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必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须携带:1、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开标时间:2017年07月05日09时00分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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