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光伏发电项目莲花山煤矿引水灌溉管网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泰市光伏发电项目莲花山煤矿引水灌溉管网工程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泰市统筹城乡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RXZBZH2017-001-01
2.2建设地点:新泰市莲花山煤矿 -翟镇红石板村。
2.3建设规模:包括新打机井 2眼、输水管道 13.5km,设计流量 500立方米 /小时、管理设施等
2.4质量标准:合格
2.5计划工期 : 4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 1个标段。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406.96961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专业)。
3.2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6月 13日至 2017年 6月 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3时30分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东周路 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交下列证书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50元,来人购买,售后不退。
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7月 3日 09时 00分,地点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东周路 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泰市统筹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科长
电 话: 0538-7223168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岱宗大街 317号
联 系 人:曹学亮
电 话: 15020807512
电 子 邮 件 : xtruixin16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