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1、招标文件第13页评标细则:“4.6.2.1有效报价范围:(1)招标控制价为1684472元,有效报价范围为-3%至-5%(含-3%、-5%),投标报价在1636938元至1605284元(含1636938元,含1605284元)内的进入商务标评审,超出范围的视作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报价四舍五入保留至整数元。”修改为“4.6.2.1有效报价范围:(1)招标控制价为1684472元,有效报价范围为-3%至-5%(含-3%、-5%),投标报价在1636938元至1605248元(含1636938元,含1605248元)内的进入商务标评审,超出范围的视作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报价四舍五入保留至整数元。”。
除以上调整外,其余不变。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公共交易站
2017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