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太原市迎泽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太原市迎泽区清扫保洁作业和垃圾清运作业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太原市迎泽区清扫保洁作业和垃圾清运作业项目
二、项目编号:TAHP-2017-CG-0328
三、招标内容和范围:
1.本次采购项目共5包,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标,只能中一个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第一包:柳巷街办和庙前街办区域清扫保洁,采购预算金额:10817842.3元/年;
第二包:迎泽街办和老军营街办区域清扫保洁,采购预算金额:10440475.71元/年;
第三包:文庙街办区域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作业,采购预算金额:8067877.056元/年(其中清扫保洁3647877.056元/年,垃圾清运4420000元/年)
第四包:桥东街办区域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作业,采购预算金额:17020786.62元/年(其中清扫保洁11446786.62元/年,垃圾清运5574000元/年)
第五包:郝庄镇区域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作业,采购预算金额:26711473.47元/年(其中清扫保洁21761473.47元/年,垃圾清运4950000元/年)
2.范围包括: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作业服务,服务采购的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期限:三年。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垃圾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7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所投项目内容)
2.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无需提供此项)
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者,无需提供此项)
4.《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8.2016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9.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
10.投标人最近一次社保资金缴纳凭证及保险花名册(被授权人必须在名册中)
11.针对本项目开具的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11项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叁份,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9日
(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太原高新区产业路48号新岛科技园E座105室)
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包(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时间、地点:
1.1投标时间:2017年7月4日9时00分-9时30分。
1.2投标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平阳景苑16号楼1单元901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地点:
2.1开标时间:2017年7月4日9时30分。
2.2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太原市迎泽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754884259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高新区产业路48号新岛科技园E座105室
联系人:田女士
电话:15333646460、0351-2799676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