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江苏省句容经济开发区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6,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镇江金香樟安置小区安置小区工程监理;,所属区域:江苏-镇江-句容,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采购业主:江苏省句容经济开发区,招标编号:ZJJR201612753,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 [0]金香樟安置小区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ZJJR201612753 | 项目名称 | 金香樟安置小区 | |||||||||||||||||||||||||||||||||||||||||||||||||||||||||||||||||||||||||||||||||||||||||||||||||||||||||||||||||
| 标段编号 | ZJJR201612753-02; | 标段名称 | 金香樟安置小区安置小区工程监理; |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6月1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6月20日 | |||||||||||||||||||||||||||||||||||||||||||||||||||||||||||||||||||||||||||||||||||||||||||||||||||||||||||||||||
| 公告信息 |
金香樟安置小区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金香樟安置小区工程监理已由句容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以句发改经信行审【2016】8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句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理公司为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是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句容市开发区 2.2工程规模:造价约1.3亿元,总建筑面积为66000㎡ 2.3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阶段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 (698天) 2.4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结束 2.5标段划分: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乙级监理企业资质及以上 (2)总监资质等级及类别: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4.投标人条件 4.1投标人必要合格条件 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⑸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⑺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需提供无在监承诺书,若总监有在监工程及其他监理组成人员应符合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及补充文件的规定。 4.2其他条件 1、开标时拟派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场参加开标会: 2、投标申请人在要求递交的资审资料中应提供项目总监及项目组成人员的劳动合同和所属企业社会保险费用名单(社会保险交至投标前两个月)以供审查。 3、投标申请人在要求递交的资审资料中应提供本公司注册地银行提供的存款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评标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第89号令及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评估法总分为100分。
本工程监理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
(二)监理费的报价未执行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规定的政府指导价作废标处理。 (三)各投标单位报价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四)计算下浮幅度时,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五)评委意见不一致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6.中标候选人确定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侯选人,依据建设部89号令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7.投标保证金缴纳 潜在的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5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帐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交至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监管帐户,各投标单位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开标当天 对各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实,超过规定时间递交的保证金无效。 收款人单位名称: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句容市农商行华清支行 账号:3211040231010000409053 注:1、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转账,如果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未开通网银,可以选择到开户银行前台进行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开标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标。 3、保证金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各投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发布同时在 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镇江市工程建设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发布时间从 2017 年6月16 至 2017年 6月20日, 请各潜在投标单位于开标前登http://222.186.125.129/zjhynew,持企业CA证书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请咨询18652861188,网上招投标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徐华锋13186485285)。我市采用招标文件费用网上支付形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家投标单位每个标段300元。 友情提醒:请谨慎下载招标文件,如获取招标文件后,不缴纳投标保证金、不参加开标会、无故放弃投标的企业,将拒绝其参加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一个月;一年内再次出现此类情况的,将拒绝其参加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六个月。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17年6 月21日(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将于2017年6月22 日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如招标人不能在此时间前完成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7月10 日上午9 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9.其他 请各投标单位自觉遵守关于印发《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句监管办【2013】1号),如有不良行为,招投标监管部门将根据文件给予处罚。 根据苏建规字[2013]4号文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实名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同意投诉人的异议并需要重新招标或评标的,应经招投标监管机构核准后重新招标或评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管机构收到投诉后应当对评标报告和其他有关材料进行核查。经核查,评标报告遗漏必要的内容或者存在错误的,原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议、补充或者纠正;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句容经济开发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 管理委员会 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句容市开发区_ 地 址: 句容市 联 系 人: 陶亮 联 系 人: 余忠亮 电 话:13952969001 电 话: 13515252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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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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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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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 特殊公告[0]
金香樟安置小区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金香樟安置小区工程监理已由句容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以句发改经信行审【2016】8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句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理公司为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是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句容市开发区 2.2工程规模:造价约1.3亿元,总建筑面积为66000㎡ 2.3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阶段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 (698天) 2.4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结束 2.5标段划分: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乙级监理企业资质及以上 (2)总监资质等级及类别: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4.投标人条件 4.1投标人必要合格条件 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⑸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⑺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需提供无在监承诺书,若总监有在监工程及其他监理组成人员应符合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及补充文件的规定。 4.2其他条件 1、开标时拟派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场参加开标会: 2、投标申请人在要求递交的资审资料中应提供项目总监及项目组成人员的劳动合同和所属企业社会保险费用名单(社会保险交至投标前两个月)以供审查。 3、投标申请人在要求递交的资审资料中应提供本公司注册地银行提供的存款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评标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第89号令及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评估法总分为100分。
本工程监理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
(二)监理费的报价未执行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规定的政府指导价作废标处理。 (三)各投标单位报价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四)计算下浮幅度时,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五)评委意见不一致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6.中标候选人确定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侯选人,依据建设部89号令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7.投标保证金缴纳 潜在的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5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帐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交至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监管帐户,各投标单位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开标当天 对各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实,超过规定时间递交的保证金无效。 收款人单位名称: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句容市农商行华清支行 账号:3211040231010000409053 注:1、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转账,如果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未开通网银,可以选择到开户银行前台进行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开标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标。 3、保证金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各投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发布同时在 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镇江市工程建设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发布时间从 2017 年6月16 至 2017年 6月20日, 请各潜在投标单位于开标前登http://222.186.125.129/zjhynew,持企业CA证书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请咨询18652861188,网上招投标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徐华锋13186485285)。我市采用招标文件费用网上支付形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家投标单位每个标段300元。 友情提醒:请谨慎下载招标文件,如获取招标文件后,不缴纳投标保证金、不参加开标会、无故放弃投标的企业,将拒绝其参加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一个月;一年内再次出现此类情况的,将拒绝其参加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六个月。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17年6 月21日(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将于2017年6月22 日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如招标人不能在此时间前完成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7月10 日上午9 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9.其他 请各投标单位自觉遵守关于印发《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句监管办【2013】1号),如有不良行为,招投标监管部门将根据文件给予处罚。 根据苏建规字[2013]4号文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实名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同意投诉人的异议并需要重新招标或评标的,应经招投标监管机构核准后重新招标或评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管机构收到投诉后应当对评标报告和其他有关材料进行核查。经核查,评标报告遗漏必要的内容或者存在错误的,原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议、补充或者纠正;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句容经济开发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 管理委员会 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句容市开发区_ 地 址: 句容市 联 系 人: 陶亮 联 系 人: 余忠亮 电 话:13952969001 电 话: 13515252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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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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