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国家高新区实验学校体育馆翻新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年6月13日
招标编号:NBITC-20173242E洽
宁波国家高新区实验学校体育馆翻新工程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宁波国家高新区实验学校
,招标代理人为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 宁波国家高新区实验学校内
1.2招标控制价:
350055元
1.3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1.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体育馆翻新工作。
1.5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1.6安全要求: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2.1.1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1.2投标人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
“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系统审核通过,如有信用等级的还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投标截止时所在季度的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2.1.3其他要求: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2.2项目经理要求:
2.2.1需具有
注册建造师(含年龄不超过
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为
建筑工程
。
2.2.2拟派项目经理需在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系统审核通过。
2.2.3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项目。在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为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资料。
2.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时间:
2017
年
6
月
13
日至
2017
年
6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3.2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305财务室。
3.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
00
元,售后不退。
持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委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B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原件,其他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6
月
20
日
14
时
15
分。
4.2地点为: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四楼开标大厅。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国家高新区实验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徐老师
地址:
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309室
电
话:
0574-55125455
联 系 人:
陈若水、夏伟立
电
话:
0574-87128864
传
真:
0574-873884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