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庭院绿化工程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核准号:SJZ-SP1705002)、石家庄市财政局(工程10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园林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庭院绿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 珠江大道与燕山南大街交口东北角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分部分项工程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
2.6 计划工期:2017年12月31前完成
2.7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合法经营范围(须含园林绿化施工或园林绿化管护)的独立法人;
3.2 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园林绿化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应无在建工程;
3.3 2015年至今同类业绩1至3个且合同额累加不低于500万元(项目中标信息已在省级发改系统招标投标综合网网上公示,其它网公示无效,项目招标人可以是不同单位),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竞争,否则,所有关联报名无效。
4. 报名须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17年6月 13日至2017年 6 月 1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分,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