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摘要:本公告受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6,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无锡秀水河太湖新城中心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秀水河清舒道...,所属区域:江苏-无锡,所属行业分类:工程,
摘要:本公告受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6,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无锡秀水河太湖新城中心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秀水河清舒道...,所属区域:江苏-无锡,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招标编号:WXS201703013,招标文件售价:250.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 [0]秀水河(太湖新城中心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WXS201703013 |
项目名称 |
秀水河(太湖新城中心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
| 标段编号 |
WXS201703013-W03; |
标段名称 |
秀水河(清舒道~贡湖大道)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
| 计划开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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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竣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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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6月1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6月20日 |
| 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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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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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水河(太湖新城中心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项目名称)秀水河(清舒道~贡湖大道)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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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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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秀水河(太湖新城中心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秀水河(太湖新城中心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立项(建议书)的批复 锡发改许投[2016]1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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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太湖新城
工程规模: 清舒道至贡湖大道段,河道长度253m,为老河道拓浚,设计河道底高程0米,底宽14米,口宽27.4-33米,新建挡墙480.3米。新建桥梁一座。
计划工期: 27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900万元
招标范围: 图纸范围内的河道土方开挖、清淤、新建护岸、桥梁工程。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质量标准:100%一次性验收合格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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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3.1.2财务要求:2013至2015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企业近五年来独立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指单位工程≥600万元以上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单位工程中不包括绿化、景观铺装、市政道路及建筑等河道以外的工程),有效业绩必须同时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的公开招标的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通知书(并同时提供中标公示网址、网页,中标公示须体现项目经理、中标价)、施工合同、验收报告(以上任一材料中需体现河道护岸的主要材料是石块、砖、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或原木桩等自然土坡除外的材料),同时需入录到无锡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数据信息库中,缺上述所有材料中任意一项或者资料不符合要求均为不合格。类似工程有效期自2012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16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
3.1.4信誉要求:①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违约违法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商务标中,格式自拟,未按要求上传的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②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主要是近年投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商务标中,格式自拟,未按要求上传的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③企业近三年内(自2014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16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商务标中,格式自拟,未按要求上传的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注:针对上述3项内容,若事后发现实际情况有违承诺书中任一项内容,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
| 3.1.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
|
3.1.5.1[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
|
3.1.5.2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xx专业xx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则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其他资质,则必须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交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交费证明。近三个月为连续三个月交费且交费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三个月,例如:某工程在2011年5月份发布招标公告,则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1年2至4月份的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
| 3.1.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
3.1.6.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
3.1.6.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
|
3.1.6.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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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6日 9:00 时至2017年06月20日 16: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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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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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07月10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九室(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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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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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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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太湖新城金融第一街区10号楼 |
地 址: |
无锡市县前东街288号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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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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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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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蒋凌艳 |
联 系 人: |
李兵、王圆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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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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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10-82830057 |
| |
传 真: |
|
传 真: |
0510-82830057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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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825107487@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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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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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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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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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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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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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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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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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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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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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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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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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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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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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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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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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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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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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特殊公告[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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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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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水河(太湖新城中心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项目名称)秀水河(清舒道~贡湖大道)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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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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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秀水河(太湖新城中心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秀水河(太湖新城中心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立项(建议书)的批复 锡发改许投[2016]1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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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太湖新城
工程规模: 清舒道至贡湖大道段,河道长度253m,为老河道拓浚,设计河道底高程0米,底宽14米,口宽27.4-33米,新建挡墙480.3米。新建桥梁一座。
计划工期: 27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900万元
招标范围: 图纸范围内的河道土方开挖、清淤、新建护岸、桥梁工程。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质量标准:100%一次性验收合格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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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3.1.2财务要求:2013至2015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企业近五年来独立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指单位工程≥600万元以上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单位工程中不包括绿化、景观铺装、市政道路及建筑等河道以外的工程),有效业绩必须同时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的公开招标的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通知书(并同时提供中标公示网址、网页,中标公示须体现项目经理、中标价)、施工合同、验收报告(以上任一材料中需体现河道护岸的主要材料是石块、砖、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或原木桩等自然土坡除外的材料),同时需入录到无锡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数据信息库中,缺上述所有材料中任意一项或者资料不符合要求均为不合格。类似工程有效期自2012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16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
3.1.4信誉要求:①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违约违法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商务标中,格式自拟,未按要求上传的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②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主要是近年投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商务标中,格式自拟,未按要求上传的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③企业近三年内(自2014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16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商务标中,格式自拟,未按要求上传的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注:针对上述3项内容,若事后发现实际情况有违承诺书中任一项内容,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
| 3.1.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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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1[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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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2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xx专业xx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则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其他资质,则必须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交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交费证明。近三个月为连续三个月交费且交费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三个月,例如:某工程在2011年5月份发布招标公告,则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1年2至4月份的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
| 3.1.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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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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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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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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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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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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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6日 9:00 时至2017年06月20日 16: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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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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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07月10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九室(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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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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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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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太湖新城金融第一街区10号楼 |
地 址: |
无锡市县前东街288号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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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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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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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蒋凌艳 |
联 系 人: |
李兵、王圆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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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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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10-82830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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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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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510-82830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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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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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825107487@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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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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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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