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6,公告主要内容为:宝山区上海市宝山区申花幼儿园场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宝山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上海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SHXM-00-20170615-8274,开标地点: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宝山区申花幼儿园场地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宝山区申花幼儿园场地改造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615-827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3-17-z9733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对学校现有场地改造
5、交付地址:沪太路6655号
6、交付日期:30 日历天
7、采购预算金额:908986.79(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908986.79)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6-16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6-23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各投标单位被委托人为本单位人员(注:须提交“投标人员情况表”,“投标人员情况表”在市建筑建材业网上打印并加盖公章)须携带以上“需提供资料”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未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或携带资料不全或审核不合格的报名单位,视作放弃投标资格,不得再领取招标文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7-07 09: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7-07 09: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东体育会路100弄1号802室
2、开标地点:东体育会路100弄1号802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网上投标文件的打印件,并加盖骑缝章,密封装订成册,并标明内部编号、投标项目名称,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地点,投标文件打印件如与网上投标文件不符的,以网上为准。 (2)可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CA证书; (3)其他如有,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 1000元/本;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资料: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2、至东体育会路100弄1号1101室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接受网上及现场报名。 2、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3、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未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出席开标会(或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出席的),或未携带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出席开标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截止时间到并开启开标室后,投标投标人先进行网上签到,网上签到时间为开标截止后1小时内,签到结束后1小时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由于投标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成功或解密未成功,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及具有移动上网功能(3G/4G)的笔记本电脑到规定地点参加开标。 5、如因电子采购平台(网站系统原因)等造成无法开标的,招标人有权推迟开标时间,并将书面通知发放给各投标人,由此产生的费用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 | 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沪太路6655号 | 地址: | 东体育会路100弄1号802室 |
| 邮编: | 201900 | 邮编: | 200081 |
| 联系人: | 陈艾煜 | 联系人: | 石岳 |
| 电话: | 13816123133 | 电话: | 13816123133 |
| 传真: | 56160398 | 传真: | 5616039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