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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军文化园项目玻璃幕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7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湘军文化园项目玻璃幕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湘军文化园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先发改函【2013】4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湘军文化园项目玻璃幕墙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湘军文化园项目 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长先发改函【 2013】 48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玻璃幕墙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湘军文化园项目玻璃幕墙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湘军文化园位于巡抚西路以北的曾国藩墓区,坪塘大道以西。

2.3 建设规模:湘军文化园总建筑面积 10813.55?。其中建筑幕墙面积约为 7000?。

2.4 工程造价:项目总投资 44478.8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 35597.03万元,本次招标投资额 7788.20万元(其中玻璃幕墙部分 6992.62万元,钢结构屋盖 795.58万元)。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工期要求: 36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

2.8 保修要求: 按照建设部 [2000]年 80号令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9 招标范围: 湘军文化园中心水体的水下幕墙系统(水域区)、瀑布幕墙系统(水幕区 /水雾区 /多媒体区)、金属幕墙系统(多媒体厅)、中心区玻璃幕墙系统(中心区)、防火幕墙系统(多媒体厅)及新增钢结构屋盖,具体内容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10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 2015】 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企业近五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60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 一个及以上幕墙高度不低于 200米的 幕墙工程施工业绩 ;

3.5、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 [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人、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 2人、安全员 2人、质量员 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 壹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近五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60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 一个及以上幕墙高度不低于 200米的 幕墙工程施工业绩 ;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 备 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 职称,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5年以上;

3.5.4拟任的施工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的安全员应取得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的质量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提供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5.6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 2017年 3月至 2017年 5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 <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幕墙高度的,需提供反映以上数据的设计图纸或该工程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本项目参考“《湖南湘江新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试行)》(湘新建发〔 2016〕 228号)”文,采用综合评估法Ⅱ。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捌拾万元 整( ¥ 800, 000.00元 )。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8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7 年 6 月 14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进行网上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7 年 6 月 18 日(含) 17时 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 )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可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0 日 9时 00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号)二楼相应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 hnxjxq.hunan.gov.cn/xqzw/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www.csggzy.gov.cn

9.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根据长发改【 2013】 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 [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扫描件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未要求入库,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信息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为准。

9.2本项目将根据《关于进一步健全中标候选人公示制度的通知》〔长住建发【 2014】 64号文〕的规定对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主要业绩进行公示。

10.招 标 人:

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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