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宁东新城银湖公园建设项目音乐喷泉工程,已由宁东管(经)【2014】16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镇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情况:
2.1项目地点:宁东新城银湖公园。
2.2项目概况:音乐喷泉工程。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4—2016)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2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