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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服务中心项目的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文化服务中心项目(项目名称)镇江新区文化服务中心主楼一期装饰工程(万怡酒店)一标段(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一、招标条件本文化服务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镇江新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
文化服务中心项目(项目名称)
镇江新区文化服务中心主楼一期装饰工程(万怡酒店)一标段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 文化服务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 )已由 镇江新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镇新经发 [2013]214号 1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山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资金来源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1、工程地点:镇江新区 ;
2、工程规模:造价约 6500万元。
3、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ZJXQ201706942-01
镇江新区文化服务中心主楼一期装饰工程(万怡酒店)一标段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室内 9-19层墙、顶、地面土建改造、装饰、水电、消防等,建筑面积约 16500平米。
150日历天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个 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 1 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①、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同时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接受联合体投标) ;
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专业及资质等级: 注册壹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的注册建造师。
(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证书);
(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7)、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对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查询,由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查询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为资审不合格。(查询步骤: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http://www.jszb.com.cn/jszb/,点击进入曝光台,惩戒种类选择行贿犯罪进行查询);
对在江苏省外(含境外)登记注册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查询,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可以自行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9)、其他必要条件:
①、项目经理自 2014年 1月 1日以来在投标单位作为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 45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公共建筑装饰工程(厂房、住宅除外)。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经设计、监理、业主、施工四方盖章)、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3项原件扫描件。 (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证明装饰业绩要求,则还应提供有效的相关业主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以上内容的原件扫描件须上传到投标文件其它材料中,并以上传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为准)。
②、依据《镇政办发〔 2016〕 42号》文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本地施工企业应出具镇江地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信用管理手册”),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外地施工企业应出具镇江地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管理手册》或在镇江地区缴纳的在有效期内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凭证。
《信用管理手册》或农民工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扫描件)作为形式评审的内容,如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满足要求,则形式评审不合格。(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否则形式评审不合格。)
《信用管理手册》办理和农民工保证金缴存遵循属地管理原则,镇江市本地建筑业企业办理《信用管理手册》和缴纳农民工保证金在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市外建筑业企业可在首个投标项目或承包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
招投标阶段,市外建筑企业缴存农民工保证金标准按照镇政办发〔 2016〕 42号文件执行。《信用管理手册》和农民工保证金缴纳纳凭证实行一地办理,全市互认。
工程报监及实施阶段,市外建筑企业农民工保证金缴存办法参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建管? 2016? 707号)执行。联系方式:镇江新区建设工程管理处,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 0511-81989353。
③、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缴纳的最近 3个月( 2017年 3月至 2017年 5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④、依据苏建建管【 2016】 214号文规定,施工企业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施工合同备案时,应同时将施工合同附件“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中的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及其他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备案。经一体化平台备案的关键岗位人员,系统自动锁定,未经解锁的,无法在其他工程项目中进行投标和施工合同备案;
(二)、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无 ;
(三)、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7)、被责令停业的;
(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其他要求:
(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单位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不得采用联合体投标)。
( 2)、以联合体形式申请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单独对该项目的联合体协议原件扫描件,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各自的分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 2家。联合体投标的需指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为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中需指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为牵头人)。
( 3)、联合体必须以牵头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4)、本工程除非特别说明外,以联合体形式申请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要求的各类证书原件扫描件。
( 5)、本工程为远程评标,技术标为暗标。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a.未缴纳年度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捌拾万元整 至以下镇江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帐户。(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 0511-81989108)。
户名:镇江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号: 3200 1758 8360 5916 616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
注: 1、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 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详细步骤见“镇江市工程建设网 www.zjcin.com-最新动态”关于变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b.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只需在开标时将《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递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人员查验,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 1.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4、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注: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牵头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二)、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六、确定入围评标投标人
(一)、评标入围方式:
( 1)、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小于等于 10家时,则全部确定为入围评标的投标人,参与后续评标程序;
( 2)、当形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 11~ 70家时,招标人选择以下价格均值入围法确定入围评标的投标人,参与后续评标程序:
√价格均值入围法:
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 11~ 20家时,先去除 1家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再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的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 4 家和以下 6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 10家进入后续评审,取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 );
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 21~ 30家时,先去除 2家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再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然后取平均值以上 5 家和以下 7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 12家进入后续评审,取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 );
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 31~ 40家时,先去除 3家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再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的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 6 家和以下 8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 14家进入后续评审,取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 );
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 41~ 50家时,先去除 4家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再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然后取平均值以上 7 家和以下 9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 16家进入后续评审,取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 );
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 51~ 60家时,先去除 5家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再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的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 8 家和以下 10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 18家进入后续评审,取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 );
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 61~ 70家时,先去除 6家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再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然后取平均值以上 9 家和以下 11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 20家进入后续评审,取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 )。
注: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
( 3)、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超过 70家时,招标人采取交叉入围方式,确定入围评标的投标人,参与后续评标程序:
首先采取抽签入围法的方式,从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50家投标人,再采用以下价格均值入围法确定入围评标的投标人;随机抽取 50家投标人工作,由评标委员会从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通过评标系统随机抽取产生,抽签结果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至开标室当众公布。
招标人邀请投标人参加抽签结果通知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自主决定是否在开标现场等待抽签结果。投标人放弃参加抽签结果通知会的,不影响随机抽取投标人结果的有效性;招标人不就此随机抽取事项再单独做出邀请。
√价格均值入围法:
先去除 4家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再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的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 7 家和以下 9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 16家进入后续评审,取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 );
注: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
(二)、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三)、形式性评审内容包括:
(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 2)、投标文件载明的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 3)、投标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 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农民工保证金缴纳凭证。
(四)、评标结束后,入围资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重新确定。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方法,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①本评标办法总分为 100分,其中投标报价 88.8分,技术标 10分,奖项 1.2分。
②投标报价分值计算( 88.8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从以下方法一 ;方法二 ;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若有效投标文件为 7家以下时,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 =A× K, K值在开标前由公证处公证员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 95.5%、 96%;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若 7≤有效投标文件< 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 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招标控制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 C=A× K1× Q1+ B× K2× Q2; Q1的取值范围为: 65%, 70%, 75%, 80%, 85%; Q2=1- Q1; K1的取 值范围为: 95%、 95.5%、 96%; K2的取值为: 90%; Q1、 K1值在开标前由公证处工作人员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88.8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 1%扣 0.9分,每偏低 1%扣 0.6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 ;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在评标过程中,造价数据如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四位小数,第五位四舍五入;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③技术标分值计算( 10分):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合理性评审,评审施工方案按下列内容逐项评审计分,如发现施工方案中有缺陷,有可能影响正常施工或影响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 给予扣分。评委扣分时应详细写明缺陷内容,扣分要合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 大偏差外,技术标得分不得低于该项分值的 70%(不含答疑)。统计技术标得分时,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含答疑)。
(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1分) (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1分)
(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1分)
(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1.5分)
(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0.5分)
(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1分)
(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1分)
(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1.5分)
(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施工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0.5分)
(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1分)
④、奖项( 1.2分):
对于投标项目经理承担的装饰装修工程获得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审的“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奖项的加 1.2分,有效期 3年。
注: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计分。其他奖项也不予计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有效期自发证之日算起,至开标日止。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须经设计、监理、业主、施工四方盖章)及获奖证书,四者缺一不可,以上内容的原件扫描件须上传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并以投标文件中上传的内容为准)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6月 17日 00: 00至 2017年 6月 21日

24 : 00 期间使用企业 CA证书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 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CA证书办理咨询: 051185221021,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 1805289353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以牵头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的 CA证书下载招标文件。
九、其他
( 1)、 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 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 3)、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 2017年 6月 17日 00: 00起至 2017年 6月 21日 24:00止;
( 4)、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 [2016]4号和苏建招函 [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电话,新区建设工程招标办: 0511-88980539);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 发布。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镇江新区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长江路 35号滨江一号 406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 刘工
电话:0511- 80823568     电话: 0511-85029832
传真:       传真: 88968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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