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采计【2017】-02271号,(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湖北省教育对外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湖北省教育对外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7-2019年出国和赴港澳团组国际保险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来源:其他资金/鄂采计【2017】-02271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鄂采计【2017】-02271号/HBCZ-1618580-170811
2、项目名称:湖北省教育对外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7-2019年出国和赴港澳团组国际保险服务项目
3、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分1个包。
采购内容如下,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包号
采购服务内容名称
简要要求
采购预算
(万元)
服务期
1
人寿保险服务
(详见第三章工作内容)
25.2
2017-2019年
供应商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的,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多包谈判的相关规定:/。
二、谈判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授权唯一一家分支机构参与谈判;
2.2具有有效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3提供可以经营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的批准文件及可以提供国际紧急医疗救援保险的证明材料;
2.4供应商在谈判文件中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5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的要求(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在谈判时则将同时被拒绝。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谈判、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7年06月15日起至2017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3、供应商获取文件须携带资料: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开票资料【含1)开票单位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4)单位联系电话及5)开户行及账号。】
4、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