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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JLZB-2017-426
1、招标条件
2017年梨树县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项目已由梨水字[2017]7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招标人为梨树县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2017年梨树县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项目第一、三、四标段。共分为3个标段。
招标内容:第一标段:建筑工程;第三标段: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第四标段: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计划工期:2017年08月01日-2017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近三年(2014-2016)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
(4)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5)信用档案已在吉林省水利厅备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26日至2017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
8:30
分至下午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水利厅网站项目信息公开专栏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成本费为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20日09:00时整,地点为吉林省四平市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足额交纳招标文件成本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登陆后查看)》、《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及《吉林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梨树县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徐万良
电 话: 13843491401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张经理
电 话:13943199685
2017年0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