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光明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物管中心维保服务项目(第四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QZMKGZ-2017-055 )
1. 招标条件
本(批)已由 衢州光明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批准,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项目单位)为 衢州光明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委托 衢州明凯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
北区食堂1台、北区物业1台、南区电力宾馆1台、南区客服楼1台、客服楼货梯1台、光明公司楼2台、下张园区办公12台、商务大厦3台、合计22台维保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根据高检会〔 2015 〕 3 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必须现场提供原件核对,若未提供原件视为无效的行贿犯罪告知函,原件与其他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2) 资质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维修资质证书:客、货维保C级以上资质;衢州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备案证明文件。
(3) 信誉要求:
①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② 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③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问题;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转包、分包合同的行为。 在投标过程中未发生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的情况,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而严重影响项目进度的情况 ;
④ 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服务周期、质量、安全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⑤ 供应商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国家电网浙江省电力公司的供应商资信档案中无尚在时效期内不良记录。
(4) 业绩要求:
有近三年同类维保业绩100万元(以相关维保合同为复印件为准,原合同备查)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至 2017 年 6 月 22 日 ,每日上午 9 : 00 时至下午 17 :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购买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以电汇、网银等形式支付“标书费”的,应在汇款用途栏写明 “标书费”及项目编号 。支付完成后,请及时( 22日 17:00前)将银行受理回单和所需的项目编号等信息传真至0570-3840262(传真中应注明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电子邮箱、税号 )笔迹以正楷方式书写,若因字迹模糊、潦草等原因不能辨认后果自负)。标书费支付时间视为投标人报名时间。
4.2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标销售,售价 300 元/标;(招标文件费用一律采用电汇方式),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07 月 06 日 上午 9 : 00 ,地点为 衢州市通荷路328号衢州光明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三楼开标厅 。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cn/ )和《新能量电力信息网》( http://www.freshpower.cn/ )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衢州明凯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通荷路328号
邮编:324002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雷先生
电话:0570-3840262
传真:0570-3840262
电子邮件: qzmkdl@126.com
标书费、保证金:
开户银行:衢州市工行南区支行
账号: 12092700 2 9200 196795
收款人名称:衢州明凯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财务事宜联系方式:0570-3840269
2017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