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聚锦路(五峰路至季华路)及五峰路(聚锦路至槎湾路)道路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_工程招标_招标(会员区)_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官方网-电力系统唯一备案网站
标王 热搜:   催化剂  辅机  保洁  钢球  风电  斗轮机  监理  防雷  新疆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会员区) » 工程招标 » 正文

[广东省]聚锦路(五峰路至季华路)及五峰路(聚锦路至槎湾路)道路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聚锦路(五峰路至季华路)及五峰路(聚锦路至槎湾路)道路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 批复文号禅发改投(2016)136号批复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招标人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名称  聚锦路(五峰路至季华路)及五峰路(聚锦路至槎湾路)道路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
  批复文号  禅发改投(2016)136号
  批复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招标人  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聚锦路(五峰路至季华路)及五峰路(聚锦路至槎湾路)道路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禅发改投(2016136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聚锦路为南北走向,南起于季华路,北至五峰路,道路全长约1.76公里。五峰路为东西走向,西起于聚锦路,东至槎湾路,道路全长约169m,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其中聚锦路,路基宽度为30m,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为40 Km/h;五峰路路基宽度为36m,主路双向四车道,两侧设置辅道,设计车速为40 Km/h。建安费约 19984 万元。

    2.2 计划工期:  42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7 7 15日,计划完工时间为2018年 9 14日,实际开工时间以业主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交工时间以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为准。

2.3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的聚锦路(五峰路至季华路)及五峰路(聚锦路至槎湾路)道路工程共划分一个标段,包括工程范围内的道路、桥涵、交通工程、排水、照明、绿化等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取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证可证,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主要人员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从事公路工程施工累计不少于4年,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累计不少于2年,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年龄不超过55岁。

(2)项目总工: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从事公路工程施工累计不少于4年,担任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岗位累计不少于3年,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年龄不超过55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解释下

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否决其投标。

注:a、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在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

   b、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c、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3.4 投标人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

注:以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行贿犯罪行为查询证明材料为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资料,与履约信誉材料一并装订。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

3.5 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或者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

3.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局明令禁止投标且在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论在何地受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处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均不得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

(4)在最新的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

(5)在最新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价为D级的。

3.7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中“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

4.2 报名时间: 2017 620900分起至 2017 62617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4.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4.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5 根据《关于启用佛山市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和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资管办函〔2013〕2号)、《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3部门关于建立佛山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的通知》(佛发改招〔2013〕8号)、《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实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发改招〔2013〕12号)等规定,投标人须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各投标企业办理的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所有事宜(如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领取发票、领取中标通知书等)均由具有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办理。

5.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2017年710日9:30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6.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2.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7年710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17年710日9时30分。

6.2.2 开标时间:2017年710日9时30分。

6.2.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3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A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一体化平台“日程查询”)。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金额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中所提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该账号是银行系统为本项目不同投标人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仅限本项目该报名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使用),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应递交信用等级填报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6 投标人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验证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6.7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自愿到场参加开标会,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企业技术负责人持公司出具证明书)携带到场,开标时将对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视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未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核对身份证明文件并签名确认后即可离场。

6.8 授权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在此种情况下,核对完身份证明文件,还应继续参加开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http://gcjy.chancheng.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和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cn/ )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8.异议和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本公告或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违规及不公平内容,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署名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内容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评定标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路六街6号邮       编:528000

电       话:0757-82025587

传       真:0757-82025569

联 系  人:潘工、林工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

             广 场1920室

邮        编:528000

电        话:0757-86283490

传        真:0757-86283490

网        址:bjzj_gz@163.com

联  系  人:何工、黄工

  相关附件公告附件.docx
  发布人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6-19
 
扫一扫快速入网
 
[ 招标(会员区)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会员区)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经营资质 | 招聘 | 银行汇款 | 招募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京ICP备12017752号-8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