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塘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董塘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仁发改复[2017]4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专项资金。本工程招标人为仁化县董塘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对仁化县董塘镇新龙村新塘组、新莲村龙皇宫组进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包括生活污水截污管网完善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和生活垃圾收运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工程总投资约200.00万元。计划工期1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环保工程师以上职称证。
(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检察-院咨询电话:职务犯罪预防科0751-8468176),查询结果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范围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委托报名人(报名人必须为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7年6月26日—6月30日(工作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仁化县丹霞大道228号12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化分中心报名并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附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8日10时00分,地点为仁化县丹霞大道228号11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化分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工程招标,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及召开投标预备会。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民营经济报》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g.gov.cn、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等媒体发布。
8.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