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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千伏跃贝与跃连架空线路迁改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 110千伏跃贝与跃连架空线路迁改工程 已由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全部建设资金来自 全部区财政投资
,招标人为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的项目名称:110千伏跃贝与跃连架空线路迁改工程 。
2.2本次的建设地点:东莞松山湖石大路、振马路、科苑路
。
2.3本次的规模:110千伏跃贝与跃连架空线路迁改工程,线路起于新建终端塔GN28,止于现有110kV麒麟电缆场,电压等级为110kV,新建电缆线路约value="1450" hasspace="False" negative="False" numbertype="1" tcsc="0" w:st="on">1450米,按3回路设计,电缆通道土建施工3回路,电缆本期敷设2回路,电缆型号为FY-YJLW03-Z-64、110-1×value="800" hasspace="False" negative="False" numbertype="1" tcsc="0" w:st="on">800mm2 ;新建110kV双回路电缆终端塔1基,新建电缆场1处及扩建麒麟电缆场2处;拆除旧双回路铁塔8基(直线塔2基、耐张塔6基),拆除原跃贝线N29-N36段(跃连线T11-T18段)同塔双回路电缆及光缆约value="1179" hasspace="False" negative="False" numbertype="1" tcsc="0" w:st="on">1179米,拆除跃贝线科苑电缆场至麒麟电缆场单回路电缆及光缆约value="550" hasspace="False" negative="False" numbertype="1" tcsc="0" w:st="on">550米。(具体实际以经审核通过的图纸为准)
2.4本次的投资金额: 15418777.70 元。
2.5本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 15418777.70 元,最高报价值:人民币 15205496.80 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1126531.21 元,不含单列部分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人民币
213280.90 元)。
2.6本次的预算编制单位:
深圳市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审核中心
。
2.7本次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广东天联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审查单位: / ,勘察单位: / 。
2.8本次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21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7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7 年 月 日。
2.9本次的招标范围:110千伏跃贝与跃连架空线路迁改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拆除工程:包括拆除旧双回路铁塔8基(直线塔2基、耐张塔6基),拆除原跃贝线N29-N36段(跃连线T11-T18段)同塔双回路电缆及光缆约value="1179" hasspace="False" negative="False" numbertype="1" tcsc="0" w:st="on">1179米,拆除跃贝线科苑电缆场至麒麟电缆场单回路电缆及光缆约value="550" hasspace="False" negative="False" numbertype="1" tcsc="0" w:st="on">550米,拆除房屋等;2、迁改工程:包括雨水管道、污水管道、路灯迁改;3、电气工程:包括①新建110kV双回路电缆终端塔1基;②新建电缆场1处及扩建麒麟电缆场2处;③电缆线路土建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电缆沟工程、电缆排管工程、顶管工程及中间接头井、沟管过渡兼转弯井、检查井施工等;④电缆线路工程包括架空线路引下、电缆敷设、电缆防护、电缆附件的安装等;⑤安健环标识工程包括警示带、保护板、井盖、标志桩(牌)、标识牌设置等;⑥监测系统安装;⑦线路、设备的调试与试验;⑧本项目所用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及保管;⑨完成本工程的报建、施工方案审核、报停电计划和验收等,保证通电且取得验收合格证,并完成工程的移交工作,此过程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通信光缆工程;5、道路、人行道、绿道、绿化带的恢复工程及树木砍伐等。
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其他要求
1、工程的现场安全文明设施必须按照省公司《电网工程建设标识和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手册》;
2、要求执行《东莞供电局电力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3、要求执行东莞供电局《外单位进入东莞供电局电力生产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和《东莞供电局严格执行“十个规定动作”的暂行规定》。
4、要求执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标准(2011版)。
5、要求执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等 11项管理制度。
6、要求执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建设施工作业指导书(2012版)。
7、要求执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质量控制标准(WHS)(2012版)。
8、要求执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验收投产及移交管理业务指导书。
9、要求执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建设安全施工作业票。
10、要求执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11、要求执行《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3年版)。
12、施工管理人员须具备电工证、进网作业施工许可证(电网建设人员资格认定暨安全规程考试证书)。
2.10本次的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且需满足南方电网及广东电网的有关技术标准,由发包方、设计、监理、东莞供电局及承包方五方共同签署的验收合格报告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
或者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且同时具备承装类和承试类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或以上许可
资质,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壹 级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为 机电工程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B”类证), 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 投标人资质不低于上述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合格条件。
3.3本次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项目经理以外的其他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电工证、进网作业施工许可证(电网建设人员资格认定暨安全规程考试证书),投标人需在中标后7天内,向招标人提交项目经理及其他施工人员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经招标人审核后,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施工人员资格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没收其投标担保。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6其它要求:
(1) 投标人须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IC卡且应在有效期内,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无违规违法行为,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承包商资信档案完成了资信备案,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近两年没有发生过一般及以上事故、无重大设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本项目所用材料应满足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设备技术规范要求,材料、设备的供应商需经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备案认可。
(5)工程的现场安全文明设施必须执行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工程建设标识和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手册》。
(6)执行《广东电网公司电网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东莞供电局电力设施迁改工作业务指导书(试行)》、东莞供电局《东莞供电局电力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外单位进入东莞供电局电力生产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和《东莞供电局严格执行“十个规定动作”的暂行规定》。
(7)对已被行政监督部门记录有不良行为或者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投标人,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投标。
投标单位投标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A、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及《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法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投标人或承包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提交有效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查询地点: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提交查询结果时,需带齐查询结果原件和复印件(盖公司法人公章),由招标人或发包人核对无误后,留复印件备案。B、投标人或承包人不能提供查阅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或提供虚假、篡改或伪造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或经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或发包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C、上述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原件和复印件须在投标会上随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5.1款规定的资料一同提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nth="6" day="19"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7 年 6 月 19 日至 nth="6" day="23"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7 年 6 月
23 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B”类证)及相关资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另外投标人尚需提交企业已被列入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诚信备案企业名单的有关证明资料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司法人公章的复印件供招标人核对,并以招标人于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核对的结果为准。
注:相关资料的有效期已过,但尚未领到新证或办妥延期手续的,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须提交原件核对),且相关有效证明须明确包括以下两个内容(一、换证手续办理中;二、原证件办理过程中继续有效使用),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认可该证明文件,但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其他: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zb.gd.cn)自行下载)。
4.3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光盘)(或纸质版)发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为电子版,不收取押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nth="7" day="11"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7 年 7 月 11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 开标室(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即: nth="7" day="11"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7 年 7 月
11 日 8 时 30 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其它说明
7.1 投标担保金额: 人民币30万元 ,投标担保形式:仅限于采用电汇(转账)一种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必须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提前到达招标文件指定账户。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松山湖控股大厦712室
地 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城中路恒泰大厦205室
邮
编: 523808 邮 编: 523000
联系人: 张建国 联 系 人: 李达成
电
话: 0769-22892260 电 话: 0769-22235950
传
真: 0769-22891038 传 真: 0769-22235950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2017 年
月
日
核备单位:广东电网责任有限公司东莞供电局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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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须提交的书面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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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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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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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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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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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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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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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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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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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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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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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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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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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zb.gd.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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