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如若发现当废标处理)。
4、拟派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拟派本工程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凭证》(汇款凭证必须注明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本工程名称(如名称过长可简写)、保证金金额)、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拟派本工程的测量员必须具有《测量员证》(岗位证)、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必须由工商管理部门监制的原件填写)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A证)。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0、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测量员和专职安全员在本公司已缴纳社保近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部门的查询网址及查询密码自备,以便核验,未能提供的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11、投标企业须具备IS0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位一体认证证书复印件。
12、企业需提供近三年230万元单项以上已完成工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网上查询,如果发现虚假行为,拒绝报名。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同时提交)。
13、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14、投标人报名前须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人员档案查询记录情况。
注明:
(1)报名资料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要求顺序页码装订成册,并加装封面;
(2)报名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报名资料每一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每份报名资料须加盖单位骑缝章;
(3)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发现有虚假或有冒名顶替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取消投标资格;
(4)报名资料未按以上要求,取消投标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