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佛山市禅城区轻工路北侧、东鄱三路西侧地块项目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2016-440604-70-03-00871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东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佛山市禅城区轻工路北侧、东鄱三路西侧地块项目监理
2.2 项目建设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轻工路北侧、东鄱三路西侧。
2.3 项目概况:
佛山市禅城区轻工路北侧、东鄱三路西侧地块项目建设有住宅、商业、地下室及其他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约150692.3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6490.14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29087.23平方米。总计容面积约116490.14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5775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估算约34051万元。
2.4 本次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佛山市禅城区轻工路北侧、东鄱三路西侧地块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招标范围为全过程施工监理以及质量保修期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等规范要求监理工作。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基坑支护、桩基基础、室内外装修、幕墙、给排水、电气、燃气、消防、防雷、人防、通风空调、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供配电、智能化、室外市政围墙、道路、园林景观、照明、泛光照明、交通设施等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工作。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 本项目预计监理服务期共 52 个月,具体要求如下:
自施工准备期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并最终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止,预计监理服务期共 52个月【其中,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监理期约28个月,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为 24个月】。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竣工时间以监理人和招标人确认为准。
2.6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2.7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 房屋建筑 工程监理 甲 级资质;
4.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档案;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投标人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最近年度的诚信考评结论须为C级或以上,或新登记备案的,资格审查当天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企业状态显示为“正常”,须提供“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信息网上查询打印件,信息以评标当日查询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拟投入人员要求
4.5.1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①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房屋建筑 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③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二项。
④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必须装入投标文件正本指定的位置)。
⑤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5.2对投标人拟派总监代表的要求
①对拟派总监代表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房屋建筑 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②拟派总监代表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代表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③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为拟派总监代表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必须装入投标文件正本指定的位置中)。
④拟派总监代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总监代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对投标人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四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2万(含12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投标人及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9对投标人企业的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个会计年度( 2014 年、 2015 年及 2016 年)的财务决算审计结论均为盈利。相关证明材料以具备相关财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
5.2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9日9 时00分起至2017年6月23日17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或其它格式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A座)。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东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757-8212633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1920室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何工、黄工
电 话:0757-86283490
传 真:0757-86283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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